今日郑聘 发表于 2022-5-22 10:41:34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选聘特邀调解员32人公告

为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强化诉源治理,有效发挥调解员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法院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与公信力,根据工作需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特邀调解员。
一、选聘名额
专职特邀调解员32名。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
3.为人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本市居民,身体健康,能保证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须的时间和精力;
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0周岁以下(社会威望高、调解能力突出、具有社区调解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6.具有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诉前调解、人民调解、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或街道社区等基层工作经历的或具有相关法律从业经历的优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因违纪、违法犯罪被依法打击处理追究相关责任,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其他不宜从事此工作的情形。
三、选聘办法
特邀调解员经审查、考察通过确定初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聘用,由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发放《特邀调解员聘书》。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与特邀调解员之间建立的是委托关系,不属于劳动合同关系及劳务合同关系。
四、报名办法
1.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并备注“姓名+应聘法院调解员”,发送至yfrlzhaopin@vip.163.com邮箱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19日09:00-2022年5月23日17:00。
3.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相关待遇
选聘的特邀调解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聘期为一年(含试用期),薪资待遇根据调解工作实绩进行计发。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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