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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追究贪污、骗取国家经济财产的反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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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5 17: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
     在2013年修建登汝高速征用土地过程中,地方上有钱的恶势力,伙同库庄村村长刘进法贪污、侵占、侵吞国家钱财一案,虽已经市检察院、法院审理结束,但由于地方贪污、腐败、行贿受贿之风,有些属于严重的意识犯罪行为被包庇,请求查卷(卷在登封市检察院),现提供线索请查处:登封东华镇库庄村村支书记王楚辛、村长刘进法、库庄两委人员骗取汝登高速重点工程资金五百万元。
事实与理由:
一、反映登封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任小军包庇登封市东华镇库庄村汝登高速贪污一案文振杰,库庄村第五生产组组长,一家人非法获得现金:文振杰(组长)2.52万元,宋妞(文振杰母亲)5.9321万元,文总和(文振杰弟弟)8.35万元,文世昌(文振杰弟弟)6.924万元,文振央(文振杰哥哥)2.686万元,梁杏梅(文振杰爱人)1.117万元。元。王楚辛和文西有虚报、350颗大桃树,每棵树350佰元.;共计122500万元
    二、2013年初,修建汝登高速路,库庄地段占地200多亩包括附着物在内,共计拨款一千多万元。本村土地款、附着物款本应该八百万元,就能解决到位的。如今一千多万被村委领导挥霍已空,至今还有一百多万土地补偿款缺口,老百姓还没有得到手,造成工程长期多处停工,具体情况施工队可以作证。
具体事实如下:
1、王五栓与侄子(王要辉)伪造建造两处养猪场,骗取国家补偿款一百万元,村主要领导私分。
2、王楚辛、刘进法、王五栓在原12组原砖厂拉两车核桃树苗、柏树苗,进行伪造附着物,弄虚作假,以每棵350元赔付,骗取国家补偿款40万元,3人私分。
3、王楚辛、刘进法、文振杰、王五栓,在南坡伪造三处楼房,骗取国家补偿款200万元。
4、王楚辛、刘进法、王五栓、把登白公路面积1.2亩河道的占地面积私吞。
5、文振杰等四个人在四组路线范围内伪造水遁池,骗取国家补偿款38万元。
6、村支书记王楚辛、村长刘进法伙同村委民调员,在汝登高速路上伪造坟头100多个、伪造附着物数目,骗取补偿款五十万元。
7、村干部王楚辛、刘进法、王五栓等人利用职权独霸高速公路料场,供料至今,谋取利益。
8、村支书王楚辛、村长刘进法给冯战侠没有一分地造附着物12万元。
       难到政府 对这群黑帮势力和有钱人真的没有办法吗?法律是他们开的.
上述情况望上级领导依法追究。
   。此致
                              反映人村民代表:刘根、电话、15890025072、刘铁人、电话、13253346076、王振北、王占峰、王西坤、王振源、王国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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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6 03: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俺村也有这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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