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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6.10-11日免费5A景区白云山+天池山2日自驾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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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18:4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指南者 于 2013-6-9 23:11 编辑

嵩山车友免门票白云山天池山活动
             活动时间:2013年6月10日--11日(自驾2日游)
   
活动地点:白云山AAAAA景区+天池山AAAA景区(免门票)
    活动方式:自驾游 拼车游(车友群118539790)
    报名电话:指南者15138905559 寂寞15093051789
   
集合时间:2013年6月10日早上7点30集合,8点准时出发
    集合地点:郑州网办公室(谷路街中段)

        活动费用:A 120元/人,(A费包含景区大门票+3星级宾馆吃住3正餐1早餐1宿+2日的自驾游专项保险及其它费用等)
        报名方式:短信报名注明车牌,车型号,颜色,人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保险用)此费用不含车费,油费,拼车费,停车费,过路桥费和景区内的小交通费)
     本俱乐部提供专业通讯设备对讲机, 充气补胎工具和牵引设备拖车绳,前5车主报名免费提供使用对讲机,主动参加护航车和收尾车除优先使用对讲机外,另送一洗面奶。

   另出发前一天凡是加入俱乐部本次出游的车辆可以免费到巨鑫汽修(耿庄)检测车辆的各项数据,保证大家安全出行。
备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本次景区只对郑州地区人员免费

活动免责声明:
1
、本免责声明适用于参与嵩山车友免门票白云山天池山活动召集所有人员。
2、凡报名活动的参加者均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发起人均不承担,由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凡报名者均视为接受本声明。如报名者为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其监护人同意在活动中发生人身损害后果,赔偿责任发起人均不承担,由监护人或受损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监护人虽没有直接报名仍视为接受本声明。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如遭受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同样均不承担。本声明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1日起颁布施行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而制定。
3、活动中发起人对活动进行组织协调,但活动性质属于自愿参加、风险自担、责任自负,参与者均应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发起人并不从活动组织中收取任何费用或盈利,亦不构成发起人的经营行为,发起人不对任何个人或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补充民事赔偿责任。
4、为保证本次活动的严肃、高效、本次所具有的危险、不可预知性,如果你报名参加了本次活动,将自行承担本次活动的危险和风险。
5、发起人对本次活动仅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不担保或提供任何参加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发起人的组织和发起活动之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构成违反对设施设备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服务管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不构成违反防范制止侵权行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不构成对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
6、活动开始后本声明将自动生效并表明参加者已接受,否则,请在活动开始时退出本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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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2 19:0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指南者 于 2013-6-6 14:55 编辑






白云山天然氧吧

九龙瀑布 白龙瀑布 青龙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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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 20: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名:寂寞
电话:1509305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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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14: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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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3 15: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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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4 15:5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到时候有时间了一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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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6 11:0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事  自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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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0:0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间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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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5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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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7 16:55: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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