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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登封知县丁应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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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 16: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丁应泰,字元父,武昌江夏(今湖北武昌)人,万历年间进士,明代知名登封县令。
       丁应泰少年时,修伟有大志。丁应泰和兵部左侍郎汪道昆多有交往,万历八年(1580年),汪道昆主持文人结社,丁应泰、龙膺、郭第、潘之恒、道贯等七人结成了白榆社,多有诗文唱和。万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中进士,初任安徽休宁知县,丁应泰“惠爱良善,抟击豪强”,救荒赈灾,清丈土地,颇有德政。他要求主管清丈土地的官员详细了解县内生活困难和富裕人家的人户情况和数量,依一定比例差派富裕人家出钱,以最富庶而又善做生意之人负责,到外地购买粮食,再依困难人家情况或赠送,或赈济,或借贷,俟秋收后,再收其贷粟以备荒。这件事,汪道昆《岁政记》中曾详细记载。在休宁及齐云山,丁应泰刻立了《赞我中颂碑》、《监司袁使君平寇碑》、《始建登封桥碑记》等。
      万历十七年(1589年),丁应泰以治状征拜刑科给事中,虽在京城任职仅一年,但“多所献纳”。不久,因丁忧归里。丁忧期满复职后,有某御史因先前与丁应泰有隙,谗言诬告,丁应泰被降为山西按察司照磨。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丁应泰左迁登封知县。他不计较自己的升降得失,“弗鄙夷其民”,专心考虑为官之职责。任登封知县期间,于境内各坊、保举行乡约之法,选择耆宿为老百姓讲述可为法戒者之“前言往行”,以息讼诉,从而平息了县内各种繁杂的矛盾。登封乡风为之一变,“讼庭竟不闻鞭笞之声”。因此,四方流散的人们像赶会一样都来拜见他,“多愿受廛”,丁应泰遂“举帑羡”,于四郭及各乡造屋数百间分处之,以使之安居。万历二十三年十月,丁应泰在少林寺立《告示碑》一通,明谕处治违规寺僧的办法及保护少林寺土地不受侵犯。丁应泰又购置学田300亩,以田里庄稼的收入供学校使用,以培养农民子弟。他还重视登封县内的文物古迹的保护和维修,对老君洞、东金店程窑二程祠堂多有修缮。丁应泰因登封为二程宦游地,故为二程祠在东十里铺拨祭田18亩,收入以供祭祀,并向督学请求让东金店二程裔孙各一人,“衣巾奉祀,迄为永例”。为感念其恩德,老百姓在其离任后于东关二程祠左为其建生祠,塑像供奉。
       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应泰升任兵部职方司主事。不久,倭寇侵略朝鲜,朝廷命李如松、邢介(左有王)等率兵东征,以丁应泰赞画军务。蔚山战役时,杨镐、麻贵等将领溃败,士卒死伤两万多,明军的辎重也大多丧失,而杨镐与邢介(左有王)却向朝廷谎报前线大捷,只称死伤百余人丁应泰得知败讯,至杨镐处商议应对计略,杨镐竟出示张位、沈一贯的手书,并洋洋自得。丁应泰愤而向朝廷奏报战役败事实,揭发杨镐二十八条大罪,万历皇帝大怒,欲处之以极刑。而首辅赵志皋却仅将其罢职,战后又诏许复用。但丁应泰却因“上疏纠论,事连阁部大臣”,却被召回国内,“不胜而归,君子惜之”。
丁应泰在登封任职期间,留下了《游中岳》和《游少林寺》两首诗。《游中岳》:“谪籍天中吏事闲,扶藜名岳几飞攀。昔闻武帝鸾舆至,晚待浮丘鹤驭还。隔岭春云分二室,垂岩寒瀑响千山。迟回独立嵩呼地,青琐犹然忆旧班。”《游少林寺》:“青山空曲地清嘉,绀殿中藏帝释家。祗苑禅枝开五叶,珠林仙树采三花。天空池水沉孤月,日射炉烟结彩霞。直悟一乘窥最上,何须重问白牛车。”从这两首诗中可以看出,丁应泰以嵩山少林美景来排遣心中烦闷。
    丁应泰在登封留下遗迹较多,除少林寺碑廊的告示碑外,中岳庙的“岳立天中”碑、黄盖峰上的“岳灵”碑为其所书并刻立。嵩山老君洞门额“老母洞”三字及两侧对联“峻极峰嵩阳胜地,古灵山金壶洞天”为其所书。石淙河悬崖上,丁应泰还书写有两通“古孤竹国”碑,一通存嵩阳书院,一通存大金店安庙。另外,他还刻有“千仞壑,江夏丁应泰立”,字长约二尺半,宽二尺,异常醒目,是石淙河所有题字中字径最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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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8 10: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登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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