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中文注册
查看: 333|回复: 8

政府如此执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8-1 02:27: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先看看看大冶镇政府的所作所为吧,脸红不红,那是大冶镇政府的事情了
   主 题    大冶镇镇政府违规截访无法无天 工作人员吴松义素质低下损害政府形象 发信时间    2014-03-26 09:30:46
信件内容   我叫张巧立,男 汉族 43岁 登封市大冶镇东刘碑三组村民 身份证410125197110152015, 电话15238659135 事 情 经 过 2014年3月2日下午6点半左右,我在郑州火车站候车大厅候车,突然一群身份不明的年轻人【大约5--6人】来到我面前,先叫出我的名字,然后一起动手将我摁倒在地,然后直接将我抬到郑州火车站广场对面的白天鹅宾馆7楼的一个房间里。【候车大厅及火车站广场和白天鹅宾馆的监控探头应该都有记录】。    在他们抬我的期间,我曾激烈反抗、大声呼救,但没有收到任何效果。在他们将我抬到火车站广场的时候,又来了一个人【后来才知道他叫松义,是大冶镇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这个人对着我破口大骂,并野蛮的将我的皮上衣撕坏。    在他们将我抬到白天鹅宾馆电梯间的时候,他们将我扔躺到地板上,那个叫松义的人扬言要将他的小便解到我的脸上,并随即做出了相应的动作【事实是:他只做了相应的动作,并没有真的把小便解到我的脸上】,电梯间里了的监控探头应该有记录。 他们将我抬进入房间后,我拨打了110求救电话,告诉110说我被绑架到白天鹅宾馆7楼的一个房间,目前失去了人身自由。大约5分钟后,有两位郑州110巡警来到了囚禁我的房间,问了我的基本情况后,告诉我,抬我到房间的人是大冶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这不是绑架。于是他们不但没有解救我,而且恐吓我,说我报警被绑架不是事实,是报假警,又说我失去自由是事实,于是我就向巡警提出我要自由的基本要求,其中一个巡警恶狠狠地对我吼到:“你自由不了”,我当即向这个巡警索要他的警号,这个巡警又恶狠狠地吼到:“不给你警号”,然后扬长而去。 后来大冶镇政府的领导陆续赶到囚禁我的房间里,得意洋洋的对我说:“你报警又能咋地?现在你不是仍在受我们控制吗?识相点,赶快回去,明天到镇里说事........”。百般无奈,我只好在他们的押解下回去了。 我就想不明白: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地方政府截访,大冶镇政府为何如此之牛?竟敢冒天下之大不讳,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动手抬人截访呢?大冶镇的那个叫松义的工作人员咋就那么凶呢?谁给他的随意侮辱别人家里女性的权利?难道他的家里就没有女性?谁给他的要威胁把小便解到他人脸上的权利?这样的行为还像一个正常人吗?这样的人还适合在政府机关工作吗?另外,郑州巡警的职责到底是什么?公安部的三项规定、八项制度以及各项禁令等对郑州巡警有没有约束力?当晚出警的那两位巡警大人究竟称不称职?敬请市政府领导释疑,不胜感激。
处理意见      
    你好!我是市长电子信箱6号工作人员。你反映的问题我们转登封市落实,后回复如下:(甲类)   
  登封市长电话室接转办通知后即转大冶镇。大冶镇调查情况如下,在2014年3月3日至3月15日全国“两会”召开之际,为确保全国“两会”顺利召开,不发生来自大冶镇的干扰,另因2014年3月1日21时20分左右云南昆明火车站发生一起由新疆分裂势力组织策划的无差别砍杀事件,给社会带来了恶劣影响。鉴于此情况,大冶镇党委、政府紧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镇政府工作人员到郑州火车站做好巡视值班。
    2014年3月2日,大冶镇政府工作人员在郑州火车站候车大厅巡视时,发现大冶镇东刘碑村三组村民张巧立满脸酒气,已属醉酒状态。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工作人员发现该情况后,避免发生意外恶性事件,要求我们尽快将张巧立带离【张巧立问,哪个工作人员要求你们了?】,。由于张巧立神智不清、行动不便,镇政府工作人员在无奈情况下,只有把张巧立抬到火车站广场对面的天鹅宾馆使其醒酒,张巧立仍然情绪激动,并拨打110报警说“本人被绑架到白天鹅宾馆7楼的一个房间。”郑州市110执勤巡警赶到后,详细向大冶镇工作人员及报案人张巧立询问了相关情况,110巡警对张巧立谎报假案的行为,提出严厉批评告诫,并督促大冶镇工作人员,帮助张巧立醒酒后,将其安全送回家中。至于张巧立反映的:松义破口大骂并野蛮撕坏皮上衣,因工作人员在抬张巧立到天鹅宾馆过程中,张巧立大声呼叫、满嘴胡话,极不配合,经查证,工作人员吴松义到达现场后只是在旁边致以规劝,并没有恶语相加和扬言要将他的小便解到张巧立脸上的行为【监控探头不会说谎】。事后张巧立在登封论坛发表言论说:“一群身份不明的年轻人将其绑架;工作人员松义破口大骂,并野蛮的将我的皮上衣撕坏;郑州110巡警对自己恶言相告。”等内容均不属实。【张巧立相信,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对于大冶镇政府的答复,当事人张巧立表示无语,张巧立不会骂人,但想骂人,最终还是骂不出来,算了吧,张巧立顺便问一下镇政府工作人员:你们说的这些话,你们自己信吗?是人都会讲良心的,说话做事不讲良心的人,还配做人吗?现在才真正理解什么是颠倒黑白,指鹿为马了,大冶镇政府牛,顶起来】。张巧立重点强调,所有经过都应该是有监控记录的,属实与否,完全可以查证。谁在说谎,人人心知肚明。再说了,张巧立也真是牛人一个,在醉酒状态下,竟然把当晚的事情叙述的如此清晰。
   下面再看看山东济宁兖州市公安局是如何处理事情的:
   5月13日,兖州公安官方微博发布一条题为“案件警示”的微博指出,网友曹某某在贴吧发文称,“车刚停在那里,就被贴条了,兖州里交警真孬种”。警方认为,“曹某某公然对人民警察进行侮辱,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曹某某被兖州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微博发布后在网络上被广泛转载,并遭到质疑。
   5月14日晚,兖州公安局在深夜做出公开道歉,称撤销处罚决定并问责了责任人。随后,该网友发帖表态称已接受警方道歉。
   兖州市公安局发微博称,感谢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对2014年5月13日“兖州公安”微博“案件警示”的关注。经复查,认为对当事人行政拘留处罚不当,决定: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欢迎新闻媒体和广大网友继续监督支
兖州存哥表示,“兖州市公安机关于今晚向我送达了撤销处罚的决定书,向我赔礼道歉和赔偿,谢谢广大(网友)对我的支持,也佩服兖州市公安局知错就改的勇气,我以后也要遵章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兖州区公安局在当晚向网友“兖州存哥”送达了“撤销处罚决定书”。14日晚22时59分,“兖州存哥”在百度贴吧发帖表示,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并称已经接受了兖州区公安局的道歉。

张巧立最后语:不比不知道,一比差距就出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8-1 02:28: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此帖为转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 10:04:30 | 显示全部楼层
竟有此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1 11: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唉  黑暗至极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01:0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嵩颍情 发表于 2014-8-1 10:04
竟有此事?

确有其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8-4 01:04: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念你的嗳 发表于 2014-8-1 11:17
唉  黑暗至极啊

暗无天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4 09:22: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8-31 14:28:50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4-8-31 23:38: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念你的嗳 发表于 2014-8-31 14:28
恩  是的

握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中文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站点统计|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郑州论坛

GMT+8, 2025-4-20 20:17 , Processed in 0.037449 second(s), 17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