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育英才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2〕78号)精神,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从教。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专业岗位、名额及具体要求 此次招聘优秀毕业生涉及学校32所,招聘岗位187个,共招聘323人。各学校专业岗位需求、资格条件、计划人数等情况详见《郑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未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格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 3.教师资格证的学科须与报考岗位一致;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4.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报考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要求,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报名邮件以“姓名+岗位”的格式命名,并随邮件发送《郑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7:00 3.招聘学校对网上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以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告知现场资格确认等事项。 4.现场资格确认时携带: (1)《郑州市2025招才引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优秀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3份。(本人手写签名,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毕业学校院系提供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未下发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 (9)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提供复印件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5.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确认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提供影响录用不实信息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及应聘资格。 (二)考试 1.考试采取教学技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在组织考试时,参加考试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体检、考察 1.体检由招聘学校负责组织安排,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学校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与工作岗位相关的心理素质等能力。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签订协议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按照招聘岗位计划确定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由招聘学校拟定签订,也可使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协议明确招聘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五、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毕业后,携带就业协议书及相关证件到招聘学校报到。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档案转递等相关手续,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的,取消聘用。 (二)拟聘人员进行入职查询无问题后按程序为其办理录取聘用、入编等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三年(含试用期)。 (三)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聘学校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报名时不符合报名条件,其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招聘期间请关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郑州教育局及招聘学校网站,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放弃。 (三)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 0371-66962327 0371-67180721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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