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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心武揭秘《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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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2: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前八十回里,如果说二玉和二宝已经构成了一种三角恋爱的关系,那么,湘云跟宝玉是怎样一种关系?湘云是否爱宝玉?宝玉是否爱湘云?我可以很明快地告诉你我的看法,要说男女间的情爱,他们之间就是没有。要说闺友闺情,互相欣赏,在一起经常是非常地快乐,有时候闹点小矛盾,甚至发生点不算太小的摩擦冲撞,那就仿佛干净的池塘里,水上添了些浮萍,不但不破相,倒更显得多姿多彩,更有韵味。到头来,他们闹过别扭,还是和好如初,从这个角度来说,她们之间有兄妹之爱,而且爱得很深。

  其实,在第五回《乐中悲》里,已经点出了这一点:“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我觉得,在前八十回里,湘云的这个品格展现得非常充分,她那时还不懂得男女间的情爱,她没有从严格的男女情爱角度上爱宝玉,也没有去爱别的任何男性。她鹤势螂形,与其说她爱女扮男装,不如说她爱中性造型。

  湘云是贾母娘家的血肉,贾母像疼黛玉那样疼她,那么,怎么不见贾母将她与宝玉婚配的迹象呢?难道你看出来了吗?我是真看不出来。湘云虽然父母双亡,但是她有两位封侯的叔父,两位婶子就算对她比较苛刻,但他们对她的抚养,以及安排她的出嫁,从封建宗法伦理上说,责无旁贷,也是容不得别人插手的,即使是她的祖姑,毕竟还不是亲祖母,也不便于干预。当然,贾母如果真有那个想法,也可以找人去说媒求亲,把她要来嫁给宝玉,但贾母确实觉得宝玉还小点,还不必马上娶亲,何况贾母眼前又有黛玉,黛玉从血缘上比湘云更亲,她已判定二玉“不是冤家不聚头”。在这种情况下,湘云的叔婶可不觉得湘云还小,他们的想法必定是,早一天把她嫁出去,早一天卸下担子。因此,在书里我们就看到这样的描写:第三十一回,她又来到荣国府,大家笑她话多,王夫人就说:“只怕如今好了,前日有人来相看,眼见有婆家了……”到第三十二回,又通过袭人说:“大姑娘,听见前儿你大喜了!”湘云红了脸,吃茶不答,她没否认,可见是真的订了婚了。接下去,袭人还说了一段话,大意是十年前,她俩在贾母房里西暖阁住着,晚上一起说过悄悄话,那时候湘云并不害臊,但现在却害臊了。十年前,那湘云应该还是很小的一个懵懂小女孩,她说过什么呢?周汝昌先生认为,她说过想嫁给宝哥哥的话,我觉得这不失为一种很犀利的具有穿透力的思路,但是证实起来,就比较困难。我觉得,不必坐得那么实,但她应该是跟袭人说过,想当新娘子——小孩子过家家,女孩子想当新娘子,拿块红布做盖头学着玩,是完全可能的,我小时候,就曾和一群小男孩小女孩玩过装新郎新娘的游戏。总之,从书里这些描写看,湘云是订了婆家确定了丈夫的一位姑娘了,尽管她自己似乎还不是很清醒,也不去考虑以后如何,只管叽叽呱呱,笑一阵,说一阵,继续过天真烂漫的优游生活。
  但是,既然订了人家,就得嫁到那家去。那么,湘云究竟嫁出去没有呢?嫁给了谁呢?回答这个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特别是,第三十一回的回目,后半句是“因麒麟伏白首双星”,这是什么意思?读者都知道,湘云一直戴着个比较小的金麒麟,那应该是一只雌麒麟;而宝玉呢,从清虚观张道士那里,得到了一只比较大的、文彩辉煌的金麒麟,应该算是一只雄的,他一直留着要给湘云,却不想粗心丢掉了,而偏巧又被湘云的丫头翠缕捡到。到第三十二回,接着写这件事,湘云就笑宝玉,说幸而是这个,明儿倘或把印也丢了,难道也就


罢了不成?宝玉笑道,倒是丢了印平常,若丢了这个,我就该死了!不要一看见这样的对话,就给两个人贴意识形态的标签,看重官印的是封建正统意识,宁丢官印不能丢麒麟的是反封建。这里双方都不过是打比喻,无非说明,宝玉非常重视这只大些的金麒麟,但湘云还给他,他也就伸手拿了,并没送给湘云,让她凑成一对来佩戴或收藏。那么,怎么会“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呢?因为这两只一大一小的金麒麟,就埋伏下一对白头发的“双星”。“双星”,过去一般都是指牛郎星和织女星,也常用来代指一对恋人、一对夫妇,那么,这里的“双星”难道就是指宝玉和湘云么?但是,一条脂砚斋批语把问题搞得更加复杂,就在第三十一回最后,这条批语说:后数十回,若兰在射圃所佩之麒麟,正此麒麟也,提纲伏线于此回中,所谓草蛇灰线,在千里之外。那么,这“白首双星”中的一星,也可能是若兰,也就是第十三回,参与秦可卿丧事活动的那个卫若兰。我在讲妙玉的时候讲了,虽然这个名字在前八十回正文里只出现那么一次,“冯紫英、陈也俊、卫若兰等诸王孙公子”,就那么一句话,但是,他却是一个后数十回里有重头戏的角色。湘云是嫁给他了吗?他们白头偕老了吗?前面我已提到过,在第二十六回,还有一条批语说:“惜卫若兰射圃文字迷失无稿,叹叹!”使有关卫若兰和金麒麟的这个伏笔,更增加了神秘色彩。

  再仔细看,第三十一回前头,还有一条批语说金玉姻缘已定,又写一金麒麟,是间色法也。所谓间色法,是中国画的一种技法,颜色里,比如红色,从色谱上看,正红以外,其左右还有许多与其逐步接近和逐步离开的中间过渡色,比如微红、淡红、浅红、嫩红、粉红、桃红、杏红、洋红、银红、金红、深红、朱红、赤红、火红、紫红、赭红、暗红、黑红等等,先用了一种红做底色,再在上面使用一种跟它有差别的红,这种做画方法就叫使用了间色法。曹雪芹已经设计了一个金玉姻缘,就是二宝一个有通灵宝玉一个有金锁,王夫人、薛姨妈她们一直在造舆论,说有神奇的和尚说了,戴金锁的就是注定要嫁给有玉的,这本来已经给黛玉造成了难以治愈的心病,二玉之间也闹出了许多的纠纷。那么他又再设计出了第二种金玉姻缘,就是戴金麒麟的女子和有玉的公子的姻缘,这就使得情节发展更加地花团锦簇、迷离扑朔,这是一般的俗手绝不敢尝试的。书里就写到黛玉在双金的刺激下,大闹特闹,也写了宝玉的赌咒发誓,他哪个金玉姻缘也不认,固守木石前盟,笃信木石姻缘。但是到了八十回后,黛玉死去之后,是不是宝玉自己也没有想到,他虽然拒绝了金锁,最后却意外地跟金麒麟邂逅,成就了一段好姻缘,并且白头到老,双星永伴呢?

  你看,这谜团越滚越大,简直已经是个乱麻团了。究竟曹雪芹他卖的什么关子,埋的什么伏笔,打造的什么闷葫芦?从过去到现在,红学界聚讼纷纭,莫衷一是。

  有红迷朋友会说了,急什么,第五回不是有关于湘云的册页诗画和曲子嘛,看看那里头说了些什么,湘云八十回后的结局不就清楚了吗?好,我们就一起来看。金陵十二钗正册,湘云排第五位,涉及她的那一页,画的是几缕飞云,一湾逝水,画面可不喜幸,是悲凉的气氛。那云那水固然是暗示着她的姓名,但云飞水逝,说明她最后是靠山山崩,傍水水枯,结局应该也是非常不幸的。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富贵又何为,襁褓之间父母违”不必解释了,第二句“展眼吊斜晖,湘江水逝楚云飞”,应该还是表明湘云的性格命运,夕阳欲敛,景况不妙,但是她还沉得住气,面对暗淡的前景,她不是紧闭双眼,而是睁大眼睛,虽然水逝云飞,却仍固执地寻求生存的空间与生存的可能。从这个册页里,我们可以知道湘云后来能够坚强地面对不幸,可是,却并没有“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一丝影子。
  那么再来看关于她的曲。那支《枉凝眉》,我认为是合吟她和妙玉,这属于一家之言,且不论,但是,《乐中悲》公认是写她的,在这一点上各方都不会有争议,那么,我们现在就只推敲这支曲。首先要注意,曲名不是《悲中乐》,而是《乐中悲》,就是说,在最后,湘云能够得到快乐,但是在快乐当中也有深深的悲伤。依然把落点定在悲字上,告诉读者,到头来还是悲剧。曹雪芹把《红楼梦》整个儿设计成一个大悲剧,他打破了在他之前的那个文学传统,那种套路窠臼,原来那些作品的写法,不管前面和中间多么悲苦,甚至一直悲苦


到结尾之前,但是最后总还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苦尽甘来,破涕为笑,大团圆,大开心,到头来还是喜剧的结局。曹雪芹写《红楼梦》,真是了不起,他在我们民族的文学发展历程上,第一次自觉地、成功地构思出、结撰出一个彻底的大悲剧,在这个总体设计的框架里,他不可能将湘云排除在外。

  《乐中悲》的头一句:“襁褓中,父母叹双亡,纵居那绮罗丛,谁知娇养?”这句不用讨论。它的第二句:“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霁月光风耀玉堂。”则需略加探讨。前面已经引过,说过我的看法。“霁月”就是雨雪后转晴,雾气消散所露出的特别清朗明亮的月亮。这句里的“英豪”有的古本作“英雄”,有红学家认为是曹雪芹原笔,我也不细说了。接下去,大问题就来了,“厮配得才貌仙郎,博得个地久天长,准折得幼年时坎坷形状。”这句明白地告诉我们,她跟一位才貌仙郎结合了,而且打算白头偕老,这样的幸福婚姻,等于给她的命运来了一次平衡,把她幼年时因为父母早亡所造成的那些坎坷,都给“准折”了,也就是抵消了。那么,才貌仙郎究竟是谁呢?

  周汝昌先生提出一种看法,认为才貌仙郎说的就是宝玉,宝玉才貌双全,自不消说,他是天界的神瑛侍者下凡,称他仙郎也很恰当。他们在八十回后遇合,结为夫妻,誓言要博得个地久天长,以抵消湘云幼年的那些坎坷痛苦,所以曲子里这样写,这也很切合第三十一回回目“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暗示。但是,这支曲到这里并没有结束,下面还有,“终久是云散高唐,水涸湘江,这是尘寰中消长数应当,又何必枉悲伤!”如果才貌仙郎说的是宝玉,那么,从这句看,终久还是人去屋空,也就是说,最后的结局依然不可能有什么偕老的“白首双星”。曲子里还说,这既然是命中注定,也就只能是默默地接受,不必枉自悲伤,这也切合了曲子的名称,就是虽然有一段快乐美满的姻缘,但是到头来还是并不能久长,还是一个悲剧的结局。

  你看,湘云的结局究竟是怎么回事,仔细一讨论,难度竟如此之大。

  许多红迷朋友都知道,红学界里,最早是周汝昌先生考证出,史湘云的原型不仅是曹雪芹的一位李姓表妹,而且,就是跟他合作的脂砚斋。关于脂砚斋,红学界也是争论很大的。你仔细读现在古本里的那些批语,有的有署名,有的没署名,署名也有好几个,有的只出现一两次,比如松斋、梅溪、立松轩,可以不必深究,但是,署得多的除脂砚斋外,还有畸笏叟,这个署名比脂砚斋更怪。那么,脂砚斋与畸笏叟,究竟是一人而前后署了两个名,还是根本就是两个不同的人?看那些批语,肯定是女子口气和很像女子口气的比例很大,但是也有少数批语,不大像女子的口气或者是那个时代女子不会有那种说法的。所以,你得知道,红学这个领域里,几乎在每一个问题上,不仅是大问题,就是小问题,也总是有争论,至今没有形成某论一出众人皆服的局面。这也许恰恰是《红楼梦》能形成一门红学,能让我们大家在这一公众共享的学术空间里撒欢打滚,获得快乐的独特之处吧。好,关于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的根据,大家可以去看周先生的书,我不在这里细介绍他的有关论证,我要说的是,我是认同周老的这一重要观点的。

  虽然我总体上认同周老的观点,但是,在对八十回后史湘云命运结局的推测上,我跟周老的看法有重大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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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乐中悲》曲里所说的才貌仙郎,不是宝玉,而是卫若兰。脂砚斋批语,不管是署脂砚斋还是畸笏叟,既然就是湘云的原型,那么,她对涉及到金麒麟的那些批语,就一定可信,她会乱批吗?她明确告诉我们,宝玉所得到的那只金麒麟,一度到了卫若兰手中,可见金麒麟是一个中介,使湘云和卫若兰一度发生了关系。再看书里,早在第三十一回,就说湘云订了婚,一直到八十回结束,也没说取消了这个婚约,可见,到八十回后,她一定是出嫁了,应该就是嫁给了卫若兰。卫若兰是一位王孙公子,跟湘云应该是门当户对,而且,从曹雪芹给这个角色取的名字——我们都知道《红楼梦》里角色的名字,往往是一眼能看出妍媸贤愚的,卜世人、詹光、单聘仁等一看就是坏名字,卫若兰一看就是好名字,说他气味如兰草般清雅,可见是一位很不错的丈夫,说湘云嫁给他,是厮配得才貌仙郎,也无不可。像妙玉,曹雪芹并没有给她设定一个仙界的身份,但赞她“才华阜比仙”,那么卫若兰之所以被曹雪芹那么肯定,可能还不仅是才貌特好,他在八十回后射圃一段情节里有重头戏,而且佩戴着那只大金麒麟,可能是他和湘云结婚时,宝玉送给他的。八十回后的射圃情节,不会是像第七十五回里所写的,贾珍搞的那种以练习射箭为幌子所组织的享乐活动,而很可能是“月派”人物以练习骑射而采取的一次政治行动。我这样猜测不能说毫无道理,我在前面讲座里很多次讲到冯紫英,那是个“月派”政治人物吧,那么,在第十三回,卫若兰的名字就跟冯紫英排列在一起,那不会是偶然的。本来,湘云嫁给卫若兰,算是对以往因为父母双亡而形成的早年坎坷有了个补偿,可是,卫若兰所参与的“月派”谋反行动失败了,湘云就不是一般的寡妇了,她作为罪家的一个犯妇,恐怕所经历的那些事情,就超出我们的想像力了。为什么有关卫若兰射圃的文字会“迷失无稿”?如果仅仅是些闺友闺情的内容,也许那些文稿就还不至于“迷失”吧?乾隆一个堂兄弟叫弘,他知道《红楼梦》,也能得到抄本,但是他就是不敢看。他的一个侄子,就是康熙的十四阿哥——在二阿哥被废后一度最有希望成为康熙的继承人——他的孙子,叫永忠,永忠看了《红楼梦》而且写了三首诗,弘连那诗都读了,却还是在那诗上头写了这样的批语:“第《红楼梦》非传世小说,余闻之久矣,而终不欲一见,恐其中有碍语也。”卫若兰射圃一段文字,估计就是严重的“碍语”,借去看的人或因为害怕,或认为将其销毁是保护了曹雪芹,甚至是别有险恶用心,就说是“迷失”了,到今天,我们就再也看不到,弄得在这里讨论,史湘云后来究竟怎么了?我就猜测,卫若兰出了事死了,临死前,总算把那只大金麒麟留给了湘云,让她设法找到宝玉。
  那么,“因麒麟伏白首双星”,伏的是谁呢?我的推理是,确实应在了宝、湘二人身上。湘云在卫若兰死后,历经磨难,后来大概是在瓜州渡口,通过妙玉,得以跟宝玉遇合。那时候湘云应该是别的什么都没有了,但还珍藏着那一对金麒麟,宝玉见了,一定百感交集。

  这样解释,虽然算得融会贯通,但是,仍然有一个问题存在,必须再做努力,加以破解,那就是如果宝、湘遇合后就白头偕老,那么,也是脂砚斋批语里说的,宝玉最后是悬崖撒


手,意思就是大彻大悟,都还不是一般地出家当和尚,应该是彻底地了结了尘缘,回到天界,回到西方灵河岸的三生石附近,回到赤瑕宫里,继续当神仙,当神瑛侍者去了,那么,湘云不就被他撇下了吗?又怎么谈得到是白头偕老呢?

  历来的研究者,专业的也好,业余的也罢,不管是怎样的一个思路,到头来都会遇到这个最难啃的难题,特别是如果认为湘云的原型就是脂砚斋,而脂砚斋不仅做编辑和批注的工作,甚至还参与创作出点子,让曹雪芹删什么、补什么,有时候,干脆自己执笔。像前面提到的,她就可能执笔写了凤姐点戏的那段情节,我们现在看到的第六十四回、第六十七回,就可能是她补全的,因此,她怎么会让自己的批语跟三十一回的回目去发生冲突呢?她不可能去做前后自相矛盾的事。那么,不矛盾,前后一致,顺理成章,宝、湘苦难中会合以后,又该是怎么个情况呢?怎么既“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又保持一个大悲剧的结局呢?如果宝、湘后来就那么一直生活在一起,白头偕老,虽然贫穷,不也很幸福吗?又怎么会是个大悲剧呢?那不是跟西洋古典童话,比如《格林童话》的那些公式化的结尾雷同了吗?不管故事里的王子公主、靓男俏女遭遇到什么磨难,故事最后,他们总是结合到一起,于是,故事就以那样的一句话结束:“从此,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认为,曹雪芹是不会那么写的,他就是要写一个属于全人类的,充满哲理意味的彻底的悲剧,他把最有价值的事物,最美丽的一群女性,她们如何被命运撕碎,惊心动魄地写出来,给我们看,令我们惊悚,让我们感悟,让我们产生大悲悯,在祭奠了这些牺牲品以后,立下誓愿,要更尊重生命的花朵,要让大地上出现更合理的生活,要努力让诗意融会进每一个角落,每一个生命,每一种事物……

  因此,认为《红楼梦》最后,宝、湘是一个近乎喜剧的白头偕老的结局,显然不符合全书的宗旨,也不符合他艺术上的总设计、总构思。

  为了破解“因麒麟伏白首双星”,有的研究者就绞尽脑汁,去另辟蹊径,比如,说白首双星是张道士与贾母,张道士是荣国公的替身,两个人在清虚观见面时,都已白发苍苍,而在这回里,出现了金麒麟,所以说是因为麒麟,写到了这么两个白发老人;而对“双星”的解释,则是说参星与商星,永不能靠近结合。那么,这段情节里,就埋伏着一段他们的“前传”:他们曾暗中相爱,有情人未成眷属,贾母嫁给了贾代善,张公子就愤而出家进了道观,成为张道士,之所以说是荣国公贾代善的替身,也是那么一种暗示。正因为贾母年轻时候也曾浪漫过,所以,当贾琏因为跟鲍二家的偷情,引发出凤姐泼醋大闹的风波以后,她才会对贾琏和大家说:“什么要紧的事!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儿世人都打这么过的。”你听了这样的解释,怎么个感想?我对做出这样解释的人抱尊重的态度,只是不信服,因为,贾母跟张道士见面,是在第二十九回,“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回目是三十一回的,对不上榫,而且,书里明写湘云有一个小点的金麒麟,宝玉得到过一个大点的金麒麟,解释这个回目,绕开宝、湘二人是不行的。

  我在前面的讲座里提到过,我认为宝、湘后来应该是在苦难中,因妙玉牺牲自己,成全他们,而遇合,就相濡以沫,共渡残年。现在我把思路又捋了一遍,要补充一点,就是,虽然曹雪芹写书时,湘云的原型还在,但在书里,这两个艺术形象终究也还是没能就那么生活到永远,说他们白头是指他们在苦难中,未老先衰,白了少年头。由于来自难以抗拒的追索迫害,湘云很可能彻底地云散水枯,她也成了“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里的一位红妆。宝玉看破一切后,悬崖撒手,自己回到天界灵河岸,跟他一起落草的通灵宝玉,就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还原为一块巨大的石头,因为已经见证了人间的悲欢离合、生死歌哭,上面就出现了一部《石头记》。在第五回里,《红楼梦》十四支曲的引子里,仙女们唱的最后一句是:“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怀金悼玉,怀的不仅是宝钗那个金,更是湘云那个金,悼的不仅是黛玉,也是妙玉,而且,其实也是怀念和悼念所有薄命的美丽青春女性。
  说到这里,我已经把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六钗进行了一番探究,不知道听众、读者诸君还有没有兴致?在我,可谓兴致方酣,下一讲我将跟大家一起讨论迎、探、惜三春的命运结局,特别是探春远嫁,她究竟嫁给了谁呢?对于她来说,远嫁究竟是福还是祸呢?她后来还有家可回吗?还回得来吗?下一讲见。

第31讲 迎春、探春、惜春命运之谜
  迎春,有红迷朋友跟我说,简直是整出戏里的一个大龙套,在八十回里戏份儿很少,估计八十回后也无非是写一下她嫁给“中山狼”孙绍祖以后,被蹂躏至死,不会有更复杂的情节。前八十回里,“懦小姐不问累金凤”一回,为她立了正传,黛玉说她是“虎狼屯于阶陛尚谈因果”,就是来吃人的野兽都蹲在门外台阶上了,却还在屋里慢条斯理地说些个因果报应的空话,她就是那么一个滥好人。这位红迷朋友问我,你以“揭秘”为总题,但是,迎春的命运书里已经写得很清楚,似乎已无秘可揭,你究竟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的确,笼罩在迎春身上的迷雾较少,我这个讲座,尽量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大家都已经熟知的,或者是别的专业、业余的红学研究者已经写到过讲到过的,就尽量从简。有的稍微说得详细点,或者是因为我个人的研究是在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或者我必须与之有所争鸣驳辩的。我说得最多,展开得比较细的,都是比较独家的,跟别的研究者不同的一些研究心得。

  那么,对迎春,我个人比较注意的,首先是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涉及到她的时候,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种不同的文字?前面我已经提到过这件事,现在再详细讨论一下。

  在通行本里,冷子兴说到迎春,是这样交代的:二小姐乃是赦老爹姨娘所出。那么,她的出身,就跟探春完全一样,没有丝毫区别了。但是从小说故事里看,她虽然懦弱,却并没有因为是庶出而遭遇歧视麻烦,她自身心理上,也没有因为是姨娘养的而自羞自惭的丝毫阴影。曹雪芹犯不上非写两个庶出闺女的故事,这应该不是曹雪芹原来为这个角色所设计的出身。要弄清曹雪芹的原笔原意,还是得细查古本。那么,几种主要的古本里,都是怎么写的呢?

  甲戌本说的是:二小姐乃赦老爹前妻所出。

  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妻所生。

  庚辰本则是:二小姐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己卯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

  戚蓼生序本是: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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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3: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戚序本,因为妾跟姨娘概念相同,跟后来的通行本意思一样以外,我举出的另四个古抄本,竟使得迎春的身份又出现了四种不同的说法,加起来,总共有五种之多了。俄藏本的写法,我之所以不取,那是因为,如果迎春是贾赦的妻子生的,那么,邢夫人就该是迎春生母,但是在第七十三回中,邢夫人到迎春住的地方数落她——俄藏本也是这么写的——邢夫人跟她说,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这就前后矛盾了。因此前面说她是赦老爹之妻所出一句,显然有误。庚辰本说她是贾政前妻生的,不但跟第七十三回的情节有很大矛盾,而且,还派生出了新问题,那就是,王夫人不是原配,是续弦,这就跟书里的大量描写都严重错位了。己卯本的说法最耐寻味,那意思就是说贾赦把迎春送给贾政去养了,为什么要这样说呢?这些文字不可能都是抄书中的笔误,把“花魂”错写成“死魂”,又听读为“诗魂”写了下来,还有线索可循,关于迎春出身的写法,有的句子里的字数和用词都差别甚大,不可能是看走眼或听错音或一时马虎的结果,那么,这种版本现象怎么解释?

  我在前面有一讲里已经说过,我认同甲戌本的写法,就是明确告诉读者,迎春是贾赦前妻生的。因为这样定位以后,八十回里所有关于迎春的情节,包括五十五回凤姐和平儿谈论府里的婚嫁之事,说“二姑娘是大老爷那边的,也不算”等等,就都前后左右、高低上下完全一致,没有矛盾了。

  但是,现存的甲戌本是残缺的,没有第七十三回。而第七十三回里,邢夫人对迎春说的话,现存古本文字有差异,大体而言,是把迎春生母的情况,更加地复杂化了。以庚辰本为例,邢夫人数落迎春时,出现了多层意思:

  一层,在责备了琏、凤二人“竟通共这一个妹子,全不在意”后,说“但凡是我身上吊下来的,又有一话说,只好凭他们罢了,况且你又不是我养的”,这话很明确地表明了迎春是别人所生。那么,生迎春的是谁呢?

  紧接着,邢夫人道出了第二层意思,她以贾琏为本位说,“你虽然不是同他一娘所生,到底是同出一父”,听那口气,似乎迎春出生时,她还没有来到贾家。

  第三层,点明“你是大老爷跟前人养的,这里探丫头也是二老爷跟前人养的,出身一样”,那么,这就跟甲戌本第三回所交代的,迎春“乃赦老爹前妻所出”,冲突了,但正如我前面所引的那样,庚辰本自己前后矛盾更大,因为这个本子第三回说迎春“乃政老爹前妻所出”。

  第四层,“如今你娘死了,从前看来你两个的娘,只有你娘比如今赵姨娘强十倍的,你该比探丫头强才是,怎么反不及他一半!谁知竟不然,这可不是异事!”这第四层意思最耐琢磨。如果是完全虚构的小说,把迎春的出身情况写得这么复杂干什么?邢夫人对迎春生母和探春生母的对比,应该不是从其个人品格上去比,而是从其在家族地位上进行对比。迎春生母怎么就比赵姨娘“强十倍”?

  把这四层意思捋一遍,我就觉得,应该是这样的一种情况:贾赦先娶一正妻,生下贾琏,后来死去;邢夫人嫁过来之前,其“跟前人”,也就是一个妾,生下了迎春,为什么这个“跟前人”“比赵姨娘强十倍”,而且邢夫人认为根据这个“十倍强”的因素,判定迎春应该比探春腰杆硬,否则就成了“异事”?惟一合理的解释,就是这个妾后来被扶正了,但是,不久却又死去了,在这之后,贾赦才又迎娶了邢夫人为填房,而邢夫人却一直没有生育,所以她说“倒是我一生无儿无女的,一生干净”。
  形成了这样一个思路以后,我就对第三回曹雪芹在交代迎春的出身时,为什么那么样地思前想后,换了许多个说法,有了理解。因为这个角色是有原型的,这个原型确实是小老婆所生,说“妾出”没有错,但这个妾生她以后被扶了正,又死了,当然也就可以说是“前妻”,因此,迎春原型虽然出身跟探春原型类似,但她的生母又确实比纯粹的小老婆“强十倍”,她虽然懦弱,却也就不一定有探春原型那样的因是庶出而派生的自卑感。




  我对《红楼梦》这部著作的总看法,一再地告诉大家,就是它是一部带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有红迷朋友问,你说的这三项,似乎概念重叠,能说说它们之间的区别吗?所谓自叙性,就是从小说叙事学的角度分析它,它虽然总体上是第三人称的叙述方式,但是,又具有第一人称的味道。第一回的写法尤其明显,设定一块女娲补天剩余石,让它化为通灵宝玉,随神瑛侍者一起下凡,经历一番人间的暖冷浮沉,作为可以随时以第一人称说话的见证者。这个文本策略非常高明,其中有些叙述语言,比如第十五回写馒头庵里的故事,有这样的句子:“宝玉不知与秦钟算何帐目,未见真切,未曾记得,此系疑案,不敢纂创。”这就是把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糅合在一起的句法,极具特色,不是任何一部以第三人称写成的具有自传性的作品,都有这样的叙述策略,这是很难得的,值得特别强调一下。而自传和家族史,概念上也有区别:有的自传只在涉及到自己的经历时顺便写到家族;而《红楼梦》呢,如果说曹雪芹以自己为原型来写贾宝玉,这个角色的戏份儿非常大,但是也并非每回每段都写他的事情,有些情节,有些人与事,和他已经没有直接关系,但却是他所属于的那个大家族里不能不叙述到的,于是加以了展开描写,比如贾珍负暄收租,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等等。

  我之所以说《红楼梦》这部书里的人物差不多都是有原型的,就是基于它的这三个特点。当然,小说里有的艺术形象,比如警幻仙姑,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是否也有原型?我的看法是,当然不能把话说死,这些角色,就很可能是纯粹虚构的了。但也有红学家就考证出,像跛足道人,暗指八仙里的铁拐李,因此和李煦,就是贾母原型他们家,有关系,依然值得深究。有人一听自己觉得不入耳的见解,就斥为胡说八道、奇谈怪论。不爱听,可以不听,听几句,不中听,发出些批评的声音,也是合理的,但是气急败坏,必欲封其嘴堵其说,那就不对头了。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对不对?何况我们所涉及的,不过是红学研究,学术领域里的一些分歧,大家心平气和地平等讨论,好吗?还是牢记蔡元培,蔡先贤他那句话吧:多歧为贵,不取苟同。

  好,我现在就要告诉你,我研究迎春原型真实出身的心得。迎春肯定是有原型的,是曹雪芹的一位堂姐,是他一位伯父的女儿。既然生活里有那么一个真实的存在,你曹雪芹把她照直写出来,不就结了吗?干吗犹豫来犹豫去,一会儿这么写,一会儿那么写,弄得几种原稿上的写法,因为传抄的途径不同,都流传到了今天,让我们还得讨论一番?这就涉及到从生活到艺术的创作方法问题。我前面说了,当生活的真实跟艺术虚构的总框架之间发生难以协调的大困难时,曹雪芹往往是牺牲虚构的合理性,来忠于生活的原生态。像贾赦这个角色的写法就是如此,前面讲得很清楚了,这里不再重复。有的写法,比如像对朝代背景,他一是故意模糊,二是不惜略有错乱,这就不仅是一种艺术处理,也是一种非艺术性的避惹文字狱的做法了。像秦可卿原型之死,应该是在乾隆登基之后,由于贾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不得不死,但乾隆大施洪恩,此事内部解决,对外遮掩,就算结案,因为元春原型举罪不避亲,精神行为都堪嘉奖,因此对她在宫中的地位进行了提升,小说里夸张为才选凤藻宫、加封贤德妃。这个内在的逻辑虽然存在,但是具体到分章回,曹雪芹却先用第十三回到第十五回写秦可卿之死,到第十六回才暗写皇帝登基和贾元春提升。有的听众读者就来问我,应该是把十六回劈成两半,把十三回到十五回内容镶嵌进去,写秦可卿之死什么的,才符合生活中真实事件的顺序呀,小说里怎么写成这个样子呢?我想,这就是因为曹雪芹处在非常困难的写作环境里,他既得有艺术性方面的考虑,也得有非艺术方面的考虑。我们今天来研究《红楼梦》文本,也就不得不既有纯文本的研究,又得有关于他的写作环境,也就是康、雍、乾这三朝的政治局面的研究。我想这是《红楼梦》的特殊性所在,也是红学特殊性的所在,希望大家能理解我这样的一种思路。

  具体到迎春身份的确定,我觉得,因素倒可能比较单纯,与政治应该没有牵扯。我觉得己卯本里那个说法,说她是赦老爹之女政老爷养为己女,应该是生活真实的记录,迎春原型,就是曹把她打小从哥哥家里接到自己家养大的那么一个女儿。生活的真实里,可能曹并没有元春那么样的一个大女儿,元春的原型,是曹氏家族里曹雪芹的一位大堂姐,却并非他的亲姐姐,因为曹在探春原型出现前,并没有亲女儿,而又喜欢有个女儿,而哥哥那时因为原配亡故,一时尚未续弦,有个女儿,难以照顾,他就从哥哥那里,把迎春原型抱来代养,但是曹后来在有了曹雪芹之后,又有了个女儿,而哥哥也续娶了,这样,迎春原型虽然还在他和他夫人身边住,但也算是归还他哥哥了。最初曹雪芹写这个姐姐,打算把这些情况都如实地写出来,己卯本上的那个句子,就是留下的痕迹。但是,后来可能考虑到把这样一个过程写出来,意义不大,而且还会搅乱对元春这个角色的定位设计,于是就改来改去,最后,还是写她是贾赦前妻所生,既符合生活的真实,也满足小说的故事需求。

  大家一定注意到了,曹雪芹关于迎春的命运,总强调她的不能自主,也放弃自主,她任偶然因素左右自己,无可奈何。第二十二回,她写的灯谜诗,谜底是算盘,但诗里所表达的意蕴并不是精于计算或有条有理,还记得吗?她写的四句是:天运人功理不穷,有功无运也难逢;因何镇日乱纷纷?只因阴阳数不同。贾政虽然猜出来是算盘,但心内沉思道,娘娘所作爆竹,此乃一响而散之物;迎春所作算盘,是打动乱如麻;探春所作风筝,乃飘飘浮动之物;惜春所作海灯,一发清净孤独;今乃上元佳节,如何皆作如此不祥之物为戏耶?贾政是越想越闷。我们现在只说迎春,她的命运,就像打动乱如麻的算盘,全是别人算计她,她自己绝不想算计别人,只求能过点清净日子,但是,没想到最后所面临的,竟是最残酷的,被“中山狼”所蹂躏、吞噬的结局。
  第三十七回,探春发起组织海棠诗社,迎春担任副社长,负责限韵,这时候她说了一句话,非常重要,不知你注意到没有?她说:“依我说,也不必随一人出题限韵,竟是拈阄公道。”后来她果然采取了拈阄方式,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诗来,随手一揭,是一首七言律,这就定下来大家都要写七律,她掩了书,向一个小丫头道,你随口说一个字来,那丫头正倚门立着,就说了个“门”字,迎春就宣布,大家的七律都必须用门字韵,十三元,跟着又要了韵牌匣子来,抽出十三元那一个小抽屉,让那小丫头随手拿四块,结果拿出的是“盆”


“魂”“痕”“昏”,于是,就规定大家写诗都得用这四个字押韵。这段文字,表面上看起来,不过是写大观园女儿们结社写诗的一些具体过程,其实,曹雪芹他是刻画迎春的性格,像迎春这样的懦小姐,这种同一社会阶层里的弱势存在,他们的惟一向往,只能是在抓阄的过程里抓到个好阄——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偶然,这是很危险也是很无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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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除了算盘诗谜,在前八十回里,迎春还有一首诗,就是元妃省亲时,不得不写的一首“颂圣诗”,她写的那首叫《旷性怡情》:“园成景备特精奇,奉命羞题额旷怡;谁信世间有此境,游来宁不畅神思?”她的生活理想,非常单纯,就是希望能在安静中,舒畅一下自己的神思,别无所求;她绝不犯人,只求人莫犯她,能够稍微待她好点,她就心旷神怡了。但是,连这样低的一个要求,命运的大算盘也终于还是没有赐予她。

  想到迎春,我就总忘记不了第三十八回,曹雪芹写她的那一个句子:迎春又独在花阴下拿着花针穿茉莉花。历来的《红楼梦》仕女画,似乎都没有来画迎春这个行为的,如今画家们画迎春,多是画一只恶狼扑她。但是,曹雪芹那样认真地写了这一句,你闭眼想想,该是怎样的一个娇弱的生命,在那个时空的那个瞬间,显现出了她全部的尊严,而宇宙因她的这个瞬间行为,不也显现出其存在的深刻理由了吗?最好的文学作品,总是饱含哲思,并且总是把读者的精神境界朝宗教的高度提升。迎春在《红楼梦》里,绝不是一个大龙套。曹雪芹通过她的悲剧,依然是重重地扣击着我们的心扉,他让我们深思,该怎样一点一滴地,从尊重弱势生命做起,来使大地上人们的生活更合理,更具有诗意。那些喜爱《红楼梦》的现代年轻女性们啊,你们当中有谁,会为悼怀那些像迎春一样的,历代的美丽而脆弱的生命,像执行宗教仪式那样,虔诚地,在柔慢的音乐声中,用花针,穿起一串茉莉花来呢?

  说完迎春,我先说惜春。书里说惜春是宁国府贾珍的胞妹,他们的父亲贾敬,故事一开始的时候,就已经住到城外道观,基本上不再回家了,连家里人给他过生日,都坚决不回城,只在除夕祭宗祠的时候,短暂地回来一下。书里没有出现贾敬的夫人,估计是已经过世了,也没有贾敬的姨娘出现,或许有,但略去不写,惜春大概是贾敬原配所生,说是贾珍胞妹,应该是他们既同父也同母的意思。书里说贾母爱女孩,把惜春也接到荣国府,放在眼皮下来养,应该是真实生活中,曹寅夫人李氏实有的一种情况。书里前面说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到八十回结束,她应该也还不大,但是,第七十四回为她立正传,“矢孤介杜绝宁国府”,我们却发现,她思想早熟,出语犀利,看破一切,义无反顾。

  惜春的结局是出家为尼,第五回关于她的册页,画上是一座古庙,判词里最后一句是“独卧青灯古佛旁”;高鹗续书,说贾家后来一切恢复如初,她就在栊翠庵里取代妙玉——要是真那么消停,她也不必入太虚幻境的薄命司册页了。我前面已经分析过,栊翠庵是元春省亲时才盖起来的,非古庙,无古佛。八十回后,应该是在贾家第一次被皇帝抄家前夕,惜春先知先觉,出家为尼。后来虽然可以到古尼庵里去投宿,但每天过的是缁衣乞食的生活,缁衣就是黑颜色的衣服,她穿一身黑色尼姑服,沿街化缘乞食,孤独而悲惨。

  惜春确实先知先觉。第五回关于她的判词,第一句就是“勘破三春景不长”;《红楼梦》十二支曲里,关于她的那一首《虚花悟》,头一句是:“将那三春看破,桃红柳绿待如何?”这跟第十三回秦可卿托梦中的偈语“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各自门”的意思是完全一样的。“三春”就是指三个美好的年头。如果非把“三春”作为人来理解,那么,既然是以惜春为本位,“三春”就该指元、迎、探。元、迎八十回后会相继惨死,可以说是“景不长”,探春是远嫁,虽然别有一种痛苦,却不能说是“景不长”。“将那三春看破”后紧接一句,“桃红柳绿待如何?”更意味着“三春”就是季节时间方面的指称,“桃红柳绿”就是“好景”,“待如何”的答案也就该是“景不长”。

  惜春在荣国府自己窝里斗,抄检大观园后,就彻底地心冷如铁。她的丫头入画,被抄出些男人用的物品,其实后来尤氏过目,无非是些入画哥哥从贾珍那里得到的一些可怜的小赏赐,私下托人带到妹妹这里来寄存。尽管私自传送东西有违府规,却也算不得什么严重的罪过,尤氏的意思是责骂一番也就罢了,惜春却决意不要入画,大家要特别注意她的这句话:嫂子来的恰好,快带了她去,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我初读《红楼梦》时,读到这里就一愣,入画那点错误,说或打,或骂,或罚,我一概不管,也够狠心的了,怎么一个擅长画写意花鸟的美女,撵起丫头来,居然说或打,或杀,或卖,我一概不管!为这么点事情,卖了杀了,你竟然也不管,这是何等冷酷的心肠啊!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来刻画惜春?是不是他写这句时,一时随意,未加推敲,下笔过重?
  现在的人们,一般都不知道封建社会皇帝抄家的厉害了,我也是看了一些资料以后,才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据乾隆时萧写的《永宪录》续编里记载,雍正朝有个学政叫俞鸿图的被抄家,他妻子听说抄家的来了,就立即自尽。这倒也罢了,他有一个孩子,还不懂事,抄家的进来并没有马上对付他,可是,那孩子见到那景象,就当场活活地给吓死了。那时被抄家的官员,自己被逮走,家里的成员,如果皇帝没有特别的恩准,就一律不被当做人,而是当做“动产”看待。打骂不算回事儿,皇帝或将其赏给他喜欢的官员,一般是就便赏给负责


去查抄的官员,或者就“充官”,拿到人市上去当商品卖掉,不仅仆人绝对是这样的命运,就是原来的太太姨娘,公子小姐,也会一样地如此处理。那么,比《永宪录》更可靠的史料,就是雍正朝的内务府档案,里面明确记载,贾母原型李氏,她的亲哥哥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抄家治罪,他的家属仆人,男女老幼一共二百余口,先在苏州变卖。有的人因为李煦在当地原来官声不错,不忍心买,有的虽然对他无所谓甚至恨他,但是想想也不知以后还会怎么样,就无人愿买,无人敢买。那么,雍正就下令让把这些人像运货一样运到北京来,在路上,死掉一名男子、一名妇人、一名幼女,最后押到北京的一共二百二十七人,其中李煦的妻妾子女十名,仆人一共二百十七名。押解他们的官员,是江南理事同知,叫和升额。这些人员被押送到北京后,先变卖其中二百零九人,那八个人呢,因为李煦当时在狱中,他的案子还没审完,这八个人是活口,需要先过堂,挨打自不消说,然后根据具体情况,或杀,或卖。负责卖这些人的官员,是崇文门监督,也有名有姓,叫五十一——不要对这样的名字感到惊讶,那时候满人里用数字做名字的并不罕见。那时候卖这些朝廷治罪的官员家里的所谓犯男犯妇的地方,就在北京崇文门外。现在人们到了那个地方,会看到很漂亮的商厦,很美丽的花坛绿地,但是在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就有五十一那样的官员,在那里负责把皇帝抄家抄来的活人,作价变卖。这里讲的不是小说,是雍正朝甲辰年,也就是雍正二年(公元一七二四年)十月十六日——当然是阴历的十月十六日——那一天的内务府档案上所记载的内容。

  知道了曹雪芹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是怎么个情况,再来读《红楼梦》第五十七回里惜春说的那些话,我们就懂得了,那不仅是刻画一个角色的性格,而且是非常写实的笔墨。因为我们都知道,真实的生活里,李煦在雍正一上台的时候,就被抄家治罪了,但是,对曹,雍正是在四年以后才查抄了曹家,雍正六年将曹逮京问罪,当中是有个时间差的。所以,惜春原型作为贾母原型李煦妹妹的一个堂孙女儿,她是完全可以比其他族中的人感觉更加敏锐,对抄家这类事更感到恐怖的。书里写到那几回,已经写到江南甄家被抄,写到外头还没抄进来,贾家自己就抄检起大观园来了。别的人听见甄家被抄,也许仅仅是不愉快,却还在糊里糊涂地寻欢作乐,惜春却更有悲观的预见性,她说把入画带出去,或打,或杀,或卖,脱口而出,并非夸张矫情,而是这个角色的原型,这位曹家的姑娘,虽然年纪小,却耳闻了李家,也就是她堂祖母家,如上面我所引的那些历史事实。一家老幼奴仆,抄家后被打,被杀,被卖——被杀,之所以可以说在被卖前头,再回想一下,我上面所引的内务府档案,李家不就有三个人在押解赴京的路上死掉了吗?那也是变相的死刑啊,对不对?还有那八个必须过堂的人,他们有的可能就被判死罪杀掉,如果不是死罪,也不收监,那就再拿去卖掉,因此,或打、或杀、或卖的排列顺序,是有道理的。我原来觉得应该按对生命的严重性来排列,被杀应该搁最后,就是因为不懂曹雪芹下笔的历史背景,不知道李煦被抄家治罪后的这些具体情况。当然,惜春的原型不可能看到当时的官方档案,但是,崇文门变卖罪家人口是公开的,皇家不但不予保密,还会用贴出告示一类方式来晓谕天下,让人们感受到皇帝的威严,更小心地来当一个皇权下的顺民。

  把这样一个大背景弄明白了,第七十四回里惜春的那些话就更好懂了。惜春说,善恶生死,父子不能有所勋助;又说,我只知道保得住我就够了,不管你们!她公开地断绝了与宁国府的关系,估计八十回后,她应该是在贾府第一次因为藏匿甄家罪产,导致被查抄的前夕,就离开荣国府出家当尼姑了。小说前面就一再地点出,惜春很早就有当尼姑的念头,甚至在贾府局面不错,并无危机的情况下,她就公开说了要剃发为尼的玩笑话,所以,当事态发展到必须选择一种逃避方式的时候,“歧熟焉忘路”,出家当然是首选。她既然在贾府被皇帝抄家前,已经毅然出家,抄家后,官方查不出她有具体参与家长犯罪的事实,那么,就有可能不予追究,不再被逮捕,被打,被杀,被卖。在贾家所经历的三个春天将尽的时候,她将三春勘破,注意,是“勘察”的“勘”,不是“看见”的“看”,她有预见性,她判定到下一年就会出现恐怖局面,她就实行了自救,尽管那以后她青灯古殿独处,缁衣乞食苟活,比被打,被杀,被卖略好,但也非常凄惨。估计惜春的原型,就是那么个情况。曹雪芹写她,又给我们显示出另一种人生悲剧,一种在政治大恐怖下,卑微地惟求自保,以冷漠和隔绝来延续自己生命的艺术典型。

  最后,再来说探春。

  探春,曹雪芹在第五回设计金陵十二钗册页时,把她安排在第四位,这真是很高的规格待遇。有红迷朋友在听了我前面关于妙玉排序之谜那一讲以后,来问:你既然说曹雪芹他还是有等级观念的,那么,按你的考证,秦可卿是皇家的骨血,比所有其他各钗等级都高,应该排第一位哇,就是不排第一,也不能排在最末位呀!我认为,曹雪芹在排册子名单的时候,他虽然定下了主子身份的入正册或副册,不考虑比如说晴雯那样的他激赏和怜惜的丫头进入正副册,确实有等级观念在里头,但是,这只是一个粗线条的框框,并不是说,他只从血统地位上来排序。比如探春,虽然是主子小姐,但她分明是庶出的,按封建社会的等级观念,庶出的地位比嫡出的低。上面已经跟你说清楚了,迎春是嫡出的,而且,长幼有序,也是那个时代必须遵循的一条等级原则。如果曹雪芹只是死认血统出身的等级,那探春绝对应该排在比她大的迎春姐姐后头。但是,他考虑来考虑去,不仅把她排在了迎春前头,还排在了史湘云和妙玉的前头。这就说明,在主子小姐媳妇这个大的等级框架范围内,他排序就比较灵活,是一种综合性评估,除了世俗价值观所确定的那个地位,还要考虑这个角色本身的素质,在书里戏份儿的多少。当然,还有他对这个角色的珍爱程度,以及如何达到一种大体的平衡,等等。应该说,能进入他设计的正册,哪怕排在最后,都说明是他心中所珍爱,所首先不能割舍的角色,想想薛宝琴那么一个美丽聪慧,几乎没有缺点的女性,到头来没排进正册,就应该懂得,排在正册后面,甚至排在末一名,应该也是很不错的。秦可卿排在最后一位,我想,一个最主要的因素,是她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是前八十回里惟一死掉而且死得那么早的一个角色。我的研究,是从秦可卿这个角色入手,通过原型研究,来揭示隐藏在《红楼梦》显文本后面的潜文本,去理解曹雪芹创作的苦衷与追求,之所以称秦学,本是一句玩笑话,弄假成真,也只是当做一个符码,以突出我这研究的独创性。那些认为我只研究秦可卿,只对书中的清史背景感兴趣,只重视皇家血统等等的误会,听到这里,读到这里,应该可以基本消除了。
 第十三回末尾,古本上有两句话:金紫万千能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通行本删去了,是不应该的。这两句很重要,当然是具体针对王熙凤协理宁国府而说的。秦可卿给王熙凤托梦,一开头就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曹雪芹写金陵十二钗,绝不是只想写出一些不同的沉溺于个人情感的女性,关于这些女子的故事也绝不能简单地概括为爱情和婚姻悲剧,他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动机,就是要写这些女子的才能,而且绝不局限在文才诗才画才等方面,她刻意要塑造出具有管理才能的杰出女性,也就是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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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4:06 | 显示全部楼层
过男人的脂粉英雄。除王熙凤之外,他还花大力气写了探春,探春理家,遇到的情况那比秦可卿丧事要复杂多了,面对各个利益集团各种积蓄已久的矛盾冲突的一次次大爆发,探春克服了自己因是庶出而遇到的特殊困难,其管理才干得到了充分发挥,也取得了相当好的效果。历来的论家已经做过很详尽的分析,我不再重复大家都很熟悉的那些例子和结论。

  大家都知道,探春最后是远嫁,不是嫁给了一般的男人,去过一种平庸的生活,而是有其一番独特的作为。第五十五回,赵姨娘为兄弟赵国基死后的丧葬赏银一事来跟探春聒噪,探春急切中有这样的话:“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这当然是很重要的伏笔,她在八十回后,果真就像男人那样地出去了,但那是不一般地出去,那是一去难返的流放式的远嫁。但是,这个美丽、睿智而有管理才干的女性,会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以释放自己的才能来抗衡内心的痛苦。

  第五回里关于探春的册页诗画和《分骨肉》曲,大家都熟悉,从“清明涕泣江边送”和“一帆风雨路三千”等词句可知,她出嫁的时间,是在清明节,一个鬼节,一个按说最不适合办喜事的日子里;所嫁往的地方呢,是要坐船,从江边出发;路程呢,在三千里以外。那么,她究竟嫁到了什么地方,嫁给了谁呢?不知道你注意到那册页上所画的内容没有,说是画两个人放风筝,一片大海,一只大船,船中有一女子掩面泣涕之状。关于图画的说明既然说是一片大海,船又是大船,就可见虽然出发的地方不是海边而是江边,但驶出江后,还要漂洋过海,那三千里基本上都是水路,要经过一番起伏颠簸,很长时间才能达到目的地。曹雪芹对太虚幻境薄命司橱柜里册页画面的设计都极简洁,没什么废笔,但是,关于探春的画上,是两个人在放风筝,为什么要画两个人?

  曹雪芹在书里提到过一些外国,第十七、十八回,贾政说怡红院的西府海棠又叫“女儿棠”,是从女儿国传过来的种。中国古代一直有关于女儿国的传说,说那国家全是女的,没男人,生育的方式是入水洗浴时受孕,也能生出男孩,但养不到三岁一定死掉;第二十八回提到一个茜香国,国王是女的,她给中国皇帝进贡,有种贡品很奇怪,是系内衣的汗巾子;第五十二回写到真真国,地理位置在西海沿子上,这个国家的女孩子披着黄头发,打着联垂,而且其中一位还能写中国诗;第六十三回提到福朗思牙,专家们有说指法兰西的,有说指西班牙的;此外还提到过爪哇国、波斯国、暹逻等等。

  那么,探春远嫁,远到漂洋过海,究竟是到了什么地方呢?八十回里既然出现了以上一些外国的名字,那么八十回后,探春所去的地方会不会就是这当中的一个呢?还是曹雪芹另外再设计出一个地方,一个外国,或者不说外国,说番邦,给取另外一个名字呢?我认为,根据曹雪芹惯用无意随手、伏延千里的手法,他后来写探春远嫁,所去往的地方,就应该在八十回里设下伏笔,那么,在上面所列举的名称里,我觉得最可能的,就是茜香国。

  茜香国不清楚是以哪国为原型再加以虚化的国家。它当时的国王是女的,但跟出产“女儿棠”的女儿国应该不一样,不会也是一个没有男人的国家。那么这个国家跟中国的关系,就可能很微妙。女国王居然把系内衣的带子,其实就是内裤的腰带,作为给中国皇帝的贡品,这或者说明那国家还没有像中国那样,出现比较高级的文明,显得有些野蛮愚昧,或者说明两国之间有些纠纷,这样进贡具有某种故意不恭的挑衅性。总之,我觉得曹雪芹设计出这样的国家这样的贡品,不会只是仅仅为了用那腰带——到了中国当时叫汗巾子——来作为蒋玉菡和袭人后来结合的伏笔,可能还有一石数鸟的用意。

  我们都注意到,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时,探春抽到的是写着“瑶池仙品”的杏花签,上面的诗句是“日边红杏倚云栽”,签上说得此签者必得贵婿,大家于是就说: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这些情节所传递的信息是很清楚的:探春今后的婚姻是“日”指配的,她嫁出去以后,地位是王妃,而出嫁的季节,就是杏花盛开的清明时节。

  如果是茜香国和中国发生纠纷,中国皇帝为了缓和矛盾,答应把中国的公主或郡主远嫁给茜香国的女国王的一个儿子为妻,那是完全可能的,八十回后如有那样的情节,是不足为奇的。而中国皇帝又哪舍得把真正的公主和郡主嫁到那种相对而言还很不开化的蛮荒之地呢?就完全可以用冒牌货,声称是公主或郡主,嫁到那边去,起到像历史上王昭君一样的“和番”的作用。那么,在书里的贾家,首先是荣国府,因为藏匿江南甄家的逆产被严厉追究的关口,贾政献出探春,以供皇帝当做公主或郡主去“和番”,是有可能的。探春的美貌、风度、修养、能力,恐怕是皇家的公主郡主们都难匹敌的。茜香国使臣一看,肯定满意,就是茜香国女王或王子亲自来过目面试,也绝对不会失望。这样,探春远嫁过去,身份当然也就可以说是王妃。
  当一个王妃,那还能算薄命吗?一位年轻的红迷朋友跟我讨论,我就对他说,如果是在中国,在北京,那时候的一位贵族家庭的小姐当了一个王妃,那当然不仅对她个人来说算得幸福,她的整个家族,也会为她而骄傲。曹雪芹的姑妈,就嫁给了平郡王,是一位王妃,《红楼梦》里应该是没把她作为原型,塑造成一个艺术形象,但是上面引的那句“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应该是曹家女儿们开玩笑时说过的一句真话,被曹雪芹很自然地挪用到了书中。探春的原型,未必真是像王昭君那样,以那样高的身份规格送去和


番,也许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只不过是皇家赏给了某个远域部族的中等首领,当然目的还是政治性的考虑,所谓威猛并施,你那部族叛乱我就坚决镇压,你如果表示投降归顺,那么所赏赐的就不仅有物品,还有活人,探春的原型就应该是那样的一种活人赏赐。因此,这种远嫁,即使真达到王妃的名分,说穿了也还是充当人质,纵使像探春原型那样“才自精明志自高”,去了以后发挥出一些管理方面的才能,也还是要哀叹“生于末世运偏消”,不是什么幸福快乐的事情,依然得算是红颜薄命。

  第七十回末尾,写宝玉和众女儿们放风筝,探春放的是一只凤凰,这本来很吉祥,但是,忽然又飘来一个凤凰风筝,似乎更吉祥,更怪的是又来了个门扇那么大的喜字风筝,还发出钟鸣一般的声音,这不更锦上添花了吗?两只凤凰一大喜,多好的象征啊,可是,那三只风筝最后竟是绞在一起,三下齐收乱顿,结果呢,线全断了,三个风筝全都飘飘摇摇远去了,竟是很糟糕的一个局面。我认为,这就喻示着,探春的远嫁,表面上体面,其实,是双方政治较量当中的一个互相妥协的产物,借用第五十三回贾珍说的那个歇后语,叫做“黄柏木作磬槌子——外头体面里头苦”。于是,再想想,第五回册页里关于探春那幅画,为什么一定要画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放风筝,船上那个女子为什么掩面泣涕?就是象征着,休战可能是短暂的,两只风筝随时又可能绞成麻花,齐收乱顿,线断无常。第二十三回,探春的灯谜诗,有一句就是“游丝一断浑无力”,她远嫁后,其实也可以说是命若游丝。

  高鹗续书,倒是写了探春远嫁,但是嫁出去没多久,就回家探亲来了。这是不符合曹雪芹的悲剧性构思的。她是断线风筝,有去无回。脂砚斋在她的灯迷诗后有条批语说:“使此人不远去,将来事败,诸子孙不至流散也,悲哉伤哉!”可见,第一,她的远嫁,不是在贾家遭遇灭顶之灾,彻底败落之后,应该是在荣国府为甄家藏匿罪产的事情刚刚爆发,第一波打击初来的时候;第二,她远嫁没多久,皇帝就把宁荣二府参与“月派”谋反跟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行新老账一齐算,那时候应该是几乎没有什么再可以回旋的余地了,但是,对她的处世应变能力的激赏,竟使批书人认为在那样一种近乎绝境的情况下,如果她还没远去,竟仍然可以做到使诸子孙不至离散;第三,这条批语的口气,让我们感觉到,“此人”,也就是探春这个角色,在真实生活里是确实存在的,而书里的故事,也是大体都存在的,否则,对一部完全虚构,人物全凭想像捏合的故事书,犯不上去做这样的设想,去哀哉伤哉地悲叹。

  我还特别注意到,第七十一回写贾母庆八十大寿,特别写到,有一位粤海将军邬家,送了一件重礼,是一架玻璃围屏。那个时代,玻璃是比较难得、非常贵重的材料,贾母的丫头,有好几个就用贵重的东西命名,琥珀、珍珠、翡翠之外,就还有玻璃。我前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告诉你曹雪芹他常常在似乎无意之间,写到一个人物的名字或一件道具,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废话,其实,那都打着埋伏呢。那么,我就隐隐约约感觉到,这位送玻璃围屏的粤海邬将军,从名称上能看出是负责海防的武官,他在八十回后,也许就是负责安排探春远嫁事宜的人物之一。书里说贾母特意叮嘱凤姐,说好生收着那围屏,她要留着送人的,那么,八十回后就应该有这架玻璃围屏出现,不知究竟派了个什么用场,在故事发展中是否起到了一定作用?

  那么,讲到这里,我把金陵十二钗里的九钗,都分析到了。下一讲我会跟你一起讨论王熙凤母女和李纨这三钗。关于王熙凤判词里的“一从二令三人木 ”究竟是什么意思?巧姐为什么要列在正册里?书里还有一个大姐,跟她是一个人吗?我要跟你说,李纨不但不是一个道德上完美的人,而且在贾府事败后,她人性的阴暗面暴露得相当充分,令人寒心,你会相信吗?希望我下一讲的内容,仍然能引起你的兴趣。

第32讲 王熙凤、巧姐命运之谜
  荣国府的建筑布局,在曹雪芹笔下是清清楚楚的,历代都有红学家根据书里描写来画出其平面图,没什么太大差别,争论比较少。大观园盖在荣国府东北边,描写也很细腻,但是复原起来,就没荣国府那么容易,究竟那些具体的建筑景点是怎么个布局,研究者之间一直争论不休。

  王熙凤呢,她本不是荣国府的人,她是贾赦儿子贾琏的媳妇,他们两口子本该跟贾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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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邢夫人住在一起,在那里就近侍奉父母公婆,以尽孝道,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社会最普遍的,一般也不应该违反的伦理定位和行为模式。就是搁到今天,父母在,屋宇又宽大,儿子儿媳妇尽赡养责任,也应该是尽量跟他们住在一起,如果父母那边住房宽敞也不住,反而跑到叔叔婶婶家里去住,也会让人觉得怪怪的。

  但是,曹雪芹笔下,贾琏王熙凤夫妇却住在荣国府里,具体位置是在府里中轴线的西北,贾母住的那个院落后面。贾母那个院落最北边,是坐南朝北的抱厦厅,再北边呢,立着一个粉油大影壁,影壁后面是一个小院落,那就是贾琏、王熙凤的住处,里面的具体情况,第六回作者通过刘姥姥的眼光感受,描写得非常精细,我不重复。

  荣国府里住着贾氏老祖宗贾母,前面已经讲过了,其实最古怪的,还不是贾琏王熙凤夫妇住进来,而是贾赦作为长子,为什么不带着媳妇住进去,他又袭了爵,应该由他和媳妇住进荣国府中轴线上的正房大院,就近侍奉自己母亲才是。但是,书里不是写得含糊,而是交代得清清楚楚,贾赦夫妇另住在一个黑油大门的院落里头。更古怪的是,那个黑油门的院子紧挨着荣国府,只不过是拿墙隔开。袭爵的大儿子住的院子要跟亲母亲住的地方完全隔开,两边的人互相来往,都必须先出自己院子,另进一个大门,进了大门,还要再进仪门才能相见,何必如此麻烦呢?在那隔墙上开扇门,岂不是两下里都方便了吗?越细加推敲,越让人费解。

  有的读者,容易把贾赦住的院子跟宁国府闹混,宁国府虽然也在荣国府东边,但应该是更在贾赦院的东边,贾赦院比较小,北边围墙外面应该还是荣国府的范围,而宁国府可能比荣国府还要大些。在大观园出现以前,就有园林之盛,书里屡有描写:第十一回通过王熙凤的眼睛,以《园中秋景令》形式,表现得最充分。后来为迎接元春省亲,就把贾赦院北墙外荣国府的一些空间,跟宁国府北边一些原有园林,打通连接,盖了个周边三里半大的大观园。书里说,荣、宁二府原来不是一墙之隔,而是一巷之隔,但是那条巷子不是公共使用的官道,而是贾氏自家的私产,所以可以放心地使用。

  读《红楼梦》,应该把故事里的这三个基本空间搞清楚。最容易弄错的,就是以为贾赦跟贾珍住在一起。不是的,宁国府在荣国府东边,所以称做“东府”,贾赦那个比较小的院子跟荣国府挨在一起,跟宁国府有一巷之隔,它往北的长度比两个府都短,是那么一个独特的空间,荣国府的人提起时,一般称做“那边”。因为宁国府比较大,它的大门虽然跟荣国府在一条大街上,但未必取齐,可能还要往南一些,所以,像第七十五回,尤氏从荣国府回到宁国府,隔窗听见邢夫人兄弟邢大舅酒后发牢骚,就跟丫头银蝶说:这是北院里大太太的兄弟抱怨她呢!“北院”,指的就是贾赦住的那个黑油大门的院落。

  我的研究方法,说了好多次,主要是作原型研究,原型也不仅是人物原型,还涉及事件原型、细节原型、话语原型等等方面,那么空间原型、场景原型、物件原型也都在我的研究范围之内。通过这样的研究,我的基本看法就是,曹雪芹他写这部书不是凭空虚构,这部书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的性质。那么他这样来设定、描写荣、宁二府和贾赦居处,也是有生活依据的。当然,他又并不是直接地去写自传、家族史,不是写我们现在叫做报告文学那样的作品,因此,他笔下的故事空间布局,也就在原有的真实空间存在的基础上,进行了很多的艺术加工,像大观园就相当地夸张,从生活素材出发,经过他的想像描写,已经升华为一座人间难有的准仙境。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在书里安排贾赦和贾政的住法?前面已经讲过,不再重复。那么,他为什么非要把王熙凤安排到荣国府贾母院子后面的一所小院里住呢?按说,即便贾赦就那么住在隔壁的黑油大门里,她帮荣国府王夫人理家,每天坐车过来不就行了吗?书里一再写到,邢夫人就天天从那边来荣国府这边给婆婆贾母请安,从未间断过,邢夫人都不怕麻烦,王熙凤怎么就不能也天天辛苦点,来来去去呢?尤氏住得比邢夫人远一些,不也常常地来荣国府办事吗?
  我想,这是因为王熙凤这个人物的原型当年或许就那么出格,偏来叔婶家住,而且,婶子也就是她姑妈,说是帮她婶子姑妈管家,其实,她先以讨好老祖宗站住脚,然后就逐步达到独揽大权,反宾为主,成了实质上的当家人。这位当家人给曹雪芹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成为一个能引起他旺盛创作冲动的人物,因此,虽然生活实际里,贾赦原型既非贾母原型所生,也并没有跟他弟弟贾政原型一起过继过去,但为了把王熙凤原型淋漓尽致地写进书里,他就合并同类项,把贾赦原型也说成是贾母儿子,而且是长子,他为此甚至不惜悖理。有


趣的是,他的这种处理方式,并没有引起历代众多读者的质疑,他是成功的,人们都为王熙凤这个血肉丰满的艺术形象折服,这个角色在中国已经成为家喻户晓的不朽典型。

  关于王熙凤,历来红学研究者的分析评论可谓汗牛充栋,一般读者对她在茶余饭后的议论也非常之多。美学家王朝闻在上世纪后期出版过厚厚的一册《论凤姐》。在前八十回里,王熙凤这个形象已经被曹雪芹写足,可谓光彩照人,活灵活现。曹雪芹写出她独特的人格,她心灵、行为的复杂性,超过了书中其他任何一个角色。她有的想法令人毛骨悚然,比如第六十一回,因为大观园里出了盗窃官司,那时候她病了,由探春等代理府务,平儿来跟她汇报情况,针对破案,她说:“依我的主意,把太太屋里的丫头都拿来,虽不便擅加拷打,只叫他们垫着磁瓦子跪在太阳地下,茶饭也别给吃,一日不说跪一日……”可是,仍然是她,在王夫人发狠抄检大观园的时候,她却扮演了一个跟王善保家的完全不一样的角色——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这是非同小可的抗拒行为,而且,应该说首先是针对她的,但是她竟一点也没生气,反倒大有维护之意。就算她知道晴雯曾是老太太身边的,而且老太太对其印象也一贯不错,但是王夫人已经当着她的面斥责晴雯为“妖精”,肯定是要被撵出去的了,她却还偏能容忍晴雯的放肆,这就说明,她心灵里又有王夫人等绝无的独特的情愫,她对晴雯的纵性率为,竟有欣赏之意。

  曹雪芹笔下的王熙凤,简直把人性中所有尖锐对立的因素,全都熔为一炉,融会进这个生命里去了,而且,毫不牵强,随时显现。善与恶,正与邪,好与歹,贤与愚,刚与柔,温与猛,苛刻与宽容,贪婪与施舍,狂傲与谦和,胆大与心细,收敛与放肆,诙谐与庄重……她真是全挂子的本事,要哪样有哪样。读者当然都记得,弄权铁槛寺,她果然不信什么阴司报应,恣意妄为,导致两条人命尽失。后来为了逼死尤二姐,又故意打起官司,官司打完,又让仆人旺儿去害死原来跟尤二姐订过婚的张华,以达到灭口的目的,尽管最后旺儿没有下手,也说明她狠毒起来,那是不管不顾的。但是,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总体而言,曹雪芹是欣赏她、肯定她的,所特别欣赏与肯定的,就是她的管理才能。“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募此生才”,曹雪芹希望我们能对她的罪过一面有所体谅,她这样一个人,如果不是生于“末世”,如果不是在那样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固然她人性中还是免不了有阴暗面,但是她性恶的外化,所做的坏事,就可能会少一些;曹雪芹希望读者们都能跟他一样,一起赞叹这位女性出众的组织能力与指挥气魄,他是把王熙凤当做一位脂粉英雄来塑造的。

  上面我讲到,荣国府的建筑格局,书里写得非常清楚,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就是在府内那些建筑群之间,是有过道,或者叫夹道,这种过渡性空间的。曹雪芹不仅写了很多发生在华屋美榭的主建筑里的故事,而且也绝不忽略这些过渡性的小空间,他设计的很多情节,都有意识利用了穿堂过道,比如王熙凤对付贾瑞,苦设相思局,第一次利用了两边都有门的穿堂,第二次利用了屋后的小过道。书里多次写到角色如何经过这些过道。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她从梨香院出发,先过王夫人正房后头,在三间小抱厦中逗留后,就穿夹道从李纨后窗过,越西花墙,出西角门,去往凤姐住的小院。第八回写宝玉要去梨香院,怕遇见父亲,绕路而行,路过穿堂,于是碰见了府里的清客相公詹光、单聘仁,后来在过道里又遇见库房总领吴新登、仓上头目戴良等七八个管事的头目,外加一个买办钱华,跟他纠缠了一阵。这样的描写多余吗?一点也不多余,曹雪芹是得空便入,稍带脚就向读者传递了很多的信息,把荣国府这座宏大的贵族府第,那日常生活的运转,以及除了主子和一般丫头男仆外,还有众多种复杂的人员存在点染了出来。而且,他利用谐音,使我们知道府里管库房过秤的,竟是“无星戥”——那个时代的称重量的衡器,依靠戥子和准星来确定具体数额,那么竟由“无星戥”来负责这方面的事务,可见荒唐;而管仓库往外发东西的头目呢,叫“大量”,这里的“大”要读成“戴”,你看贾府用的是些什么管事的人!买办的名字则是“钱花”,花钱如流水,给你去采买东西,贪污了多少且不论,拿着府里的钱绝不心疼,哗啦啦一顿猛花;至于所谓清客相公,就是府里贾政养来供他下班后陪着聊天、吟诗、写字、画画的一些无聊的存在,一个是只知道一味地“沾光”,另一个更可怕,是“善骗人”,特别善于骗人,而贾政那样的迂腐老爷也就由他去骗。作者让这样一些角色在宝玉路过府里穿堂过道出现,一来符合那种人物所被限定的府内活动区域,二来也是有意点明,这是些墙缝里的寄生虫一般的存在。

  前面讲宝玉的时候,我提到过第五十二回,宝玉要去舅舅王子腾家,在厅外上马,李、王、张、赵、周、钱六个大男仆,还有四个小厮,簇拥着骑马的宝玉往外走。为避免过贾政书房,从角门就出去了,在过道里,顶头看见府里的大管家赖大,宝玉笼住马,表示要下去,以表尊敬。赖大就忙过去抱住他的腿,不让他下马,他就在马蹬上站起来,用这样的肢体语言表示了敬意。书里写这些细节,就是为了让读者领略大家族里的那些礼仪。然后,又写到一个小厮带着二三十个拿扫帚簸箕的人进来,他们见了宝玉,就都顺墙垂手立住,为首的


小厮趋前给宝玉打千儿请安。曹雪芹笔触就这样精细地扫描到府里的最底层,比小厮还低微的扫地的杂役。那么再出一个角门,门外还有六个大仆人的六个小厮和几个马夫,最后是一支十来匹马的马队,浩荡而去。

  我说了这么多关于荣国府过道穿堂角门之类叽里旮旯的事情,你一定要问我了,不是在探究王熙凤的命运吗?这些过道穿堂、扫过道的小厮,这些扫帚簸箕什么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呢?大有关系啊!

  第二十三回,贾政王夫人把众子女找去传达元妃旨意,让府里众小姐和宝玉入住大观园。传达完,让宝玉退出,宝玉慢慢退出,向金钏儿笑着伸伸舌头,然后带着两个嬷嬷一溜烟跑了,往哪儿跑?往所住的地方,贾母的那个院子跑,这就要过夹道,经穿堂。这本是淡淡的一笔,但是,就在这个地方,脂砚斋有一条批语,说:妙!这便是凤姐扫雪拾玉之处,一丝不乱。

  脂砚斋读过八十回后曹雪芹写成的文稿。她就告诉我们,荣国府的这么个夹道边的穿堂门前,这么个不起眼的旮旯,会在后面发生一件重要的与凤姐有关的事情,就是她竟沦落到了最底层,成为一个严冬在那里扫雪的杂役,而就在那时,有一次,她竟从雪里拾到了玉!

  凤姐扫雪时拾到的玉,是件什么玉器?有专家认为,就是通灵宝玉。但是通灵宝玉怎么会掉在了那个地方呢?很难想像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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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王熙凤的判词和《聪明累》曲,基本上都好懂,难懂的一句就是“一从二令三人木”,我在讲座一开始就说了,这句是概括王熙凤和贾琏双方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贾琏是顺从她的,她气势压人,总占上风,贾琏往往不得不忍气吞声,前八十回里的情况,基本上都属于这个阶段。第二阶段,应该是八十回后,故事进展不久,荣国府为江南甄家藏匿罪产,第一次被查抄追究,贾母在这之前或之后死去。贾母不仅是黛玉的靠山,也是凤姐的靠山,凤姐在外违例发放高利贷的事情率先败露,无人再为她辩解对她宽容,再加上贾琏早为尤二姐的事对她厌恶怨恨,结果,就出现了李纨无意中预言的那种情况,你还记得吗?第四十五回,李纨和凤姐少见地拌起嘴来,第四回一开始,被形容为“槁木死灰”,似乎是一贯寡言少语、温柔敦厚的李纨,到这一回被凤姐的话刺激,于是忽然一口气说了一大篇反击凤姐的十分尖酸刻薄的话,最后一句是:“给平儿拾鞋也不要,你们两个只该换一个过子才是!”那么“二令”,就说的是这种情况,贾琏虽然还没有彻底地休掉凤姐,但实际上已经宠爱平儿了,事事依靠平儿;对她呢,那就着实地不客气,吆三喝四,她只有听从命令勉强支撑的分儿。脂砚斋批语所透露的,八十回后有“王熙凤知命强英雄”的情节,应该就是在这个阶段。到第三阶段,“人木”,这是拆字法的暗示,就是凤姐彻底地被贾琏休掉了。这时候应该是皇帝追究贾家的第二轮更猛烈的风暴来临了,皇帝新账老账、大账小账一起算。宁国府当年藏匿秦可卿的罪固然最大,但凤姐弄权铁槛寺、追杀张华等事也一并被追究——铁槛寺一案,凤姐是让仆人假借贾琏名义写信去捣的鬼,张华一案,更没贾琏责任,贾琏自然气急败坏,也为脱掉干系,立刻休掉了凤姐。但是,后来贾琏也依然逃不脱皇家追究,因为到头来贾家最大的罪名是参与“月派”的阴谋活动,那就跟我上一讲所引的,历史上李煦家被皇帝惩治的那个情况,内务府档案所记录的那种惨象,完全一样了。凤姐沦为贱役,严冬里被罚扫雪,应该是在贾家彻底败落以后。皇帝第一次派人查抄贾府,那时可能元妃还在,可能主要还是以查抄所藏匿的甄家罪产为主,贾政罢官甚至被逮,大观园被封,荣国府也会被查封一大部分,但还能留下些空间,包括留下一些奴仆,供贾政的家属居住使用。但是,第二次查抄,那就不一样了,元妃应该已经在“月派”逼宫时被缢死,皇帝发现贾家居然参与“月派”谋反——其实贾家那时可能主观上并不想谋反,而是被裹胁进去又无法摆脱——再想起当年秦可卿的事,都那么宽免善待他们了,却一点不知感恩戴德,还如此大胆忤逆,因此,第二次就一定是连锅端了,所有动产不动产一律查没,所有府里的人一律先都就地监管起来,可能就先都集中到原来贾母住的那个院落,白天轮流罚做苦工,晚上打地铺挤着睡,等待下一步的发落,也就是惜春说过的那个话,或打,或杀,或卖,逼近到了“家亡人散各奔腾”的前夜。通过脂砚斋另外的批语,前面引过,也讲到过,这里不多重复,我们可以知道,凤姐和宝玉后来都被移送监狱,在狱神庙里,有关于茜雪、小红等去救助他们的情节出现。

  那么凤姐扫雪拾玉,就应该是在那段文字里写到的事情:故事发展到贾府第二次被查抄,主子奴才一起被当做犯人,原来贾母住过的那所院落被当做临时监狱,集中在一起等候下一步发落。某日雪后,凤姐被罚出角门,到夹道扫雪,然后拾玉。

  凤姐拾到的,会是通灵宝玉吗?我觉得,不会是。宝玉被拘,他那通灵宝玉只能是三种情况,一是被抄走,而且会作为一个重要的待审查分辨的罪证,那么抄家的人员一定将其慎


重保存,不会将其遗落到夹道中;二是官府觉得那既然是他落草时嘴里衔来的,尽人皆知,不是罪产,而且那玉就俗世的标准而言,是块近乎石头的病玉,也不值得贪占,因此,也就还让他戴在脖子上,在那种情况下,宝玉肯定珍爱它,也不会让它遗失在夹道中;三是以神话式的想像,来处理这块玉,比如让一僧一道再度出现,或远施魔法,暂且收回这块玉,那么,通灵宝玉就更不可能出现在凤姐扫雪的那个穿堂门前的夹道里。

  那么,凤姐拾到的,究竟是块什么玉呢?细读前八十回,也不是完全没有线索。

  我们都熟悉坠儿偷拾平儿虾须镯的情节。第五十二回前半回,就是“俏平儿情掩虾须镯”,平儿把麝月叫到屋外,去说悄悄话,晴雯以为是说对她不利的话,就让宝玉去听窗根,就听见,是坠儿偷了平儿的镯子。平儿的意思是,别把这事声张出去,以后用别的由头,把坠儿打发出去就完了。当然,晴雯知道后就沉不住气,把坠儿连骂带扎,当天就撵了出去。不知道你注意到没有,平儿跟麝月说悄悄话的时候,还特别有这么几句:“宝玉是偏在你们身上留心用意,争胜要强的,那一年有一个良儿偷玉,刚冷了一二年间,还有人提起来趁愿,这会子又跑出一个偷金子的来了,而且更偷到街坊家了……”那么,这里就提到了良儿这么一个丫头,如果说坠儿偷金是罪证确凿,所以给她取了个含有“坠落”也就是“堕落”含意的名字,那么,偷玉的丫头,为什么要特意取一个良儿的名字?

  有的人可能又要责备我了,哎呀,你成福尔摩斯了,人家是小说,随便那么一写嘛,怎么你总是惊惊怪怪的?人家就管那偷玉的丫头叫良儿,怎么着?

  实在不是我这人特多心,曹雪芹给角色取名字,他一再地或用谐音,或以字义来影射人物的品质、命运什么的,除了前面我给你举出来的詹光、单聘仁什么的,你自己也还可以举出一串:卜固修(不顾羞)、卜世人(不是人)、胡斯来(胡乱厮混来去)、程日兴(成日地兴风作浪)……丫头里,像靛儿(宝钗拿她“垫背”)、柳五儿(姿色如五月之柳)、碧痕(有的古本写作碧浪,专门负责给宝玉提水洗澡)等等,总之,他取名大都有所指。当然,有时候他会用反讽的办法命名,比如凤姐派给尤二姐的丫头叫善姐,这善姐不善,读者都有印象;还有第七十三回一开头,跑到怡红院去报信,那个赵姨娘的丫头,她报的是个凶信,明明等于乌鸦叫,却故意给她取名叫小鹊。

  那么,良儿,是不是也是反讽的叫法呢?所谓良儿偷玉,坠儿偷金,我认为,作为对称的写法,这不一定是反讽,很可能,一个就是被冤枉了,另一个呢,确实有偷窃行为。

  特别引起我注意的,上面其实也讲给你听了,就是曹雪芹把笔触一直延伸到府里夹道,一直写到那些拿着扫帚簸箕的最底层的杂役,那个细节,也在第五十二回,在提到良儿之后。而且,那个宝玉要出门,一群仆人簇拥着他的场景,也就在凤姐扫雪拾玉的那条夹道,只不过凤姐拾玉的位置,是在通向贾母院落的那个穿堂门外。

  难道这些笔墨的安排,你又认为是毫无深意,又只不过是那么随便一写,小说嘛!似乎小说里就应该有许多的废话,有许多可有可无的文字。其实不仅是中国的《红楼梦》,外国,比如像爱尔兰的乔依斯写的《尤利西斯》,也是一段话会有好几层意思,一个词语里埋伏几个所指。当然,《尤利西斯》出现得比《红楼梦》晚,但我举它为例,就是想告诉你,世界上不止一个作家有这种精细的写法,就是所写下的文字,绝对没有废文赘墨。《红楼梦》第五十二回先出现良儿偷玉的信息,后面又出现夹道里扫帚簸箕等细节,我认为是又一次在使用草蛇灰线、伏延千里的手法。
  因此,八十回后凤姐扫雪拾玉所拾到的玉,应该就是原来被认为是良儿偷的那个玉。良儿偷玉一案,应该是在大观园建成之前,那时候宝玉还跟着贾母住,因此,这件事的性质,会被看得异常严重。当时凤姐处理此案,一定也颇费周折,估计良儿不认,就采取了非常手段,如让她在大太阳地里,跪在磁瓦子上,不给茶饭吃。良儿终于招认,当然也就撵了出去,一时非常轰动,人们留有记忆,久难忘怀。但是,当凤姐沦落后,她在那穿堂门外扫雪时,却忽然发现了那件玉器,她会细想,不可能是当年良儿丢弃在那里的,夹道天天有人打扫


,岂有一直没被扫出的道理,但是,府里被查抄,虽说是一切物品均需登记入册,但像这样小件的东西,就难免被参与查抄的人员攫为己有,后来或因慌乱,或因其他原因,失落在夹道里,竟被她无意中拾到,于是她就意识到,这件玉器既然还在府里,可见当年对良儿是屈打成招!当年自己威风凛凛,审问处治别人绝不手软,现在自己却成了人家审问的对象,处于百口难辩、百罪难卸的状态,思想起来,岂不悚然惨然!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生前心已碎,死后性空灵。”第五回里把她的结局预告得很清楚:她“哭向金陵事更哀”,所有这些女子,都跟金陵有关系,但是她最后的情状,似乎是在往金陵方向移动的过程里,悲惨地殒命。

  关于王熙凤,我能贡献给大家的独家见解,主要就是这些。

  下面来说巧姐。巧姐凭什么进入金陵十二钗正册?不少读者觉得她前八十回戏份儿特别少,印象很模糊,不理解为什么她跟她母亲两个人都被排进正册里。依我想,曹雪芹的用意,是加入一位辈分明确比其他各钗低的女子,可以使对贾氏家族青春女性的命运展现更有立体化的效果。当然,从表面上看,正十二钗里的秦可卿跟巧姐一辈,巧姐是贾母重孙女,秦可卿是重孙媳妇,但是,前面我已经讲了那么多,秦可卿的表面身份后面,有太多的疑点,太多的秘密,而巧姐是贾琏凤姐的亲女儿,这是没有疑问的。

  巧姐最后的命运,第五回的判词和《留余庆》曲交代得很清楚,大家基本上都能看懂,就是因为当年她母亲善待了刘姥姥,种下善缘,因此家族败落后,刘姥姥一家救了她。她最后的归宿,应该是嫁给了刘姥姥的外孙板儿,虽然住在荒村野店,每天还得纺绩谋生,过去那富贵奢华的小姐生活一去不返,也属红颜薄命,但跟惨死的姑妈、母亲等相比,那算幸运多了。她和板儿的姻缘,在第四十一回有非常容易明晓的伏笔,大姐儿——巧姐是后来刘姥姥给她取的名字——原来抱着一个大柚子玩,忽然看见板儿抱着一个佛手,就要那佛手,于是后来大人们就让两个孩子互换了柚子和佛手。脂砚斋有几条批语,说:“小儿常情,遂成千里伏线。”又说:“柚子,即今香圆之属也,应与缘通;佛手者,正指迷津者也。以小儿之戏,暗透前后通部脉络。”所谓佛手指迷津,也就是《留余庆》里所说的那些意思:“劝人生,济困扶穷,休似那爱银钱忘骨肉的狠舅奸兄!正是乘除加减,上有苍穹。”

  巧姐这个角色,许多读者都觉得把她写得太小,那么八十回后,故事的时间跨度不可能很大,她到贾家败落时,往多了说也不过六七岁,她能经历那些遭遇,比如被卖入娼门,以及被解救后嫁给板儿等等吗?而且板儿在那时候也应该没有多大,往多了说不过十多岁,曹雪芹这样写,是否属于情节设计不合理?我觉得还是合理的。第一回香菱被拐子拐走,也还只是个四五岁的女孩,那个时代,那种社会,拐子把男孩子拐去,也许很快就能出手卖掉;女孩子呢,他会先养起来,养得稍大,再卖给人家当童养媳或丫头。有的妓院,也会买尚年幼的女孩,先当小丫头使唤,大了再逼着接客。巧姐年纪虽小,被骗被拐被卖的可能性却非常之大,特别是在家族败落的过程里,而刘姥姥及其他人将她解救出来,尽管她和板儿都不大,把她先作为童养媳收养,在那个时代和那种社会里,是一点也不出格,非常普通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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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巧姐命运之谜,在于究竟谁是“狠舅奸兄”,狠舅是凤姐兄弟王仁,谐音就是“忘仁”,这应该没有什么疑问,奸兄呢?高鄂续书,把贾芸当做奸兄,这是天大的错误。第二十四回,写到贾芸时,脂砚斋有多条批语,赞他“有志气”“有果断”“有知识”,说他“孝子可敬,此人后来荣府事败,必有一番作为”——当然是指好的、正面的作为。我在关于妙玉的最后一讲里提到的那个靖藏本,这一回前更有一条独家批语,说“醉金刚一回文字,伏芸哥仗义探庵”。前面已经引过脂砚斋关于小红到狱神庙安慰宝玉的批语。贾芸、小红后来是一对夫妻,他们是大胆自由恋爱而结合的,凤姐对他们两个都有恩,八十回后,作者会写到他们去安慰、救助凤姐、宝玉。至于贾芸探庵,探的哪个庵?栊翠庵?馒头庵?目的何在?效果如何?不得而知,但那是一种仗义的行为,不会是奸诈的行径。

  那么,奸兄会是谁呢?有人去猜贾蔷,也无道理。贾蔷和龄官的爱情,不说可歌可泣,说可圈可点吧,那也足能和贾芸、小红的爱情媲美;贾蔷跟凤姐的关系一贯很好,替凤姐教训贾瑞,他是一员战将,而且他后来经济自立,荣国府解散戏班子以后,龄官没有留下,应该是被他接去,两人共同生活了。他不可能在八十回后,成为坑害巧姐的奸兄。那么,奸兄究竟是谁?奸在哪里?你别着急,我将在下一讲里,从从容容地告诉你。




  巧姐的原型,就是贾琏、王熙凤两个原型的独生女儿,这本来没什么好讨论的,但是,在多达六种的古本《石头记》里,第二十九回写荣国府浩浩荡荡地去清虚观打醮,却有一句分明是“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这不大可能是抄书人抄错了,应该是曹雪芹某一时期原稿上的句子。这么说,贾琏王熙凤实际上并不是只有一个女儿,而是有两个,大的那个,自己能走路的,是巧姐儿。但是巧姐这个名字,根据书里的情节流动,是直到第四十二回刘姥姥才给她取的,按说去清虚观打醮时,即使有那么个大点的女儿,也应该还没有巧姐这个称呼。我的看法是,生活真实里的贾琏王熙凤原型夫妇就是有两个女儿,因此,王熙凤原型不生男孩的家庭危机才会深重,贾琏原型偷娶二房的决心,才会那么坚定。第二十九回写得早,曹雪芹就按生活的真实写出了他们有两个女儿,后来,他调整文稿,觉得写两个女儿很麻烦,就合并为了一个,就是四十一回里请求刘姥姥给取名字的那个巧姐儿。

  我坚持认为,曹雪芹基本上把《红楼梦》完成了,但是,却没能将全稿通盘修改好,不但还剩一些“零件”没来得及装上,更有许多“毛刺”没有剔尽。这里顺便再举出一些例子:

  第七十一回大写贾母八旬大庆,明写正日子是八月初三,季节背景描写跟前后情节流动吻合,但是,第六十二回,探春有段话却是这么说的:“倒有些意思,一年十二个月,月月有几个生日。人多了,便这等巧……大年初一也不白过,大姐姐占了去……过了灯节,就是老太太和宝姐姐,他们娘儿两个赶得巧。三月初一是太太……”贾母生日究竟是什么时候?我感觉,探春的话,倒说的是生活真实里李氏的那个真实的生日,被曹雪芹很自然地写了下来。但是,从生活到小说,他又故意把贾母生日安排在秋天,就在那个秋日的八旬庆典之时,爆发出宁、荣两府和黑油大门里邢夫人那家之间的连锁冲突,又导致贾母发狠查赌,滚雪球般地酿成抄检大观园,秋风萧瑟,寒冬逼近……他写得很精彩,但是,没来得及把前面探春的话改得一致起来。

  第七十五回,贾母强打精神过中秋节,在凸碧山庄大家围大圆桌坐下,贾母居中,左边是贾赦、贾珍、贾琏、贾蓉,右边是贾政、宝玉、贾环、贾兰,结果还有半桌空着,贾母就叹息人少,后来就把围屏后边的迎、探、惜叫过来一桌坐。大家注意到没有,在座的没有贾琮,贾琮是贾赦的儿子,贾琏的弟弟,也就是贾母的一个长房孙子呀。在第二十四回,他正式登场,邢夫人还责备他黑眉污嘴,后来他还出现过几次,五十三回祭宗祠时,他和贾琏一起献帛,这样一个嫡亲的孙儿,怎么会在中秋团聚时缺席?贾母叹人少,多他一个不就略有安慰么?难道仅仅因为其形象不雅,就连月饼也不允许来一起分吃?这写得很怪。也在这一回,贾赦夸贾环的诗写得好,说出很蹊跷的话,他说:“以后就这么做去,方是咱们的口气,将来这世袭的前程定跑不了你袭呢!”书里前面写得很清楚,他本人袭着一等将军,贾政因为是弟弟就都没资格袭爵,他如果死了,应该是贾琏来袭,可能再降一等,贾琏死了,可以轮到贾琮,再怎么也轮不到贾政的儿子来袭呀,何况,就是由贾政儿子袭,前头还有个宝玉呢,贾赦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来呢?

  也在这一回,更前面一点,写贾珍在宁国府搞射鹄子活动,贾赦、贾政听说了,下面就有一句,请注意是怎么写的——两处遂也命贾环、贾琮、宝玉、贾兰等四人于饭后过来,跟着贾珍习射一回,方许回去。你不觉得奇怪吗?这四个人里宝玉最大,却排在第三位。再推敲“两处遂也命”的含义,则贾环、贾琮是贾赦那边命令过来的,宝玉和贾兰是贾政命令过来的,甚为明白。贾环算是贾赦那边的,怪吗?但是,如果他真是贾赦那边的,那么,前面引的,贾赦那个说他有资格袭爵的话,却又好懂了。贾琮射鹄子时候在,同一回文字里,中秋大团圆又无踪影,更让人纳闷。前面讲到过,这一回里本应该有三首中秋诗,但一直没有填上,脂砚斋在回前注明“缺中秋诗,俟雪芹”,估计这一回写得比较早,跟第二十二回缺灯谜诗一样,曹雪芹没来得及补上,就去世了。跟这回连续的第七十六回,贾母对尤氏说:“可怜你公公已是二年多了。”贾母省去“去世”二字是很符合她说话方式的,但从写贾敬吞丹死去的第六十三回看过来,情节在季节中的流动是连续的,贾敬死了并不到二年,类似这样的前后矛盾的“毛刺”还可以挑出很多,我就不一一罗列了。这也说明,曹雪芹写这部书,不是定稿一回再去写下一回,他是跳着写,跳着定稿的,而全部书稿还没来得及将其前后矛盾的地方完全调整修订妥帖。

  虽然曹雪芹没能完成修订《红楼梦》的工作,后来又迷失了八十回后的文稿,但是,这部书却跟现在保存在法国巴黎卢浮宫的古希腊雕塑——米罗的维纳斯一样,具有惊人的残缺之美。

  那么,现在我的原型探究,就金陵十二钗正册而言,只剩下一钗,就是李纨了。有人说,李纨是正册十二位女子里惟一没有缺点,作者下笔时也只有褒笔没有贬笔的一位女性,真


是这样的吗?我的看法与此大相径庭,而且,我还要告诉你,上面涉及到的那个问题,就是谁是巧姐的那个“奸兄”,也得通过对李纨的探究揭开谜底,对此你感到莫名惊诧吗?那么,好,请您继续听我讲。

第33讲 李纨命运之谜
  金陵十二钗正册里的女性,秦可卿在第十三回就死掉了,其余十一位,可以肯定会在八十回后故事里死去的,计有贾元春、贾迎春、王熙凤三位,故事结束时肯定暂时还活着的,则有贾探春、贾惜春、巧姐、李纨四位。其余四位,林黛玉泪尽而亡,薛宝钗婚后死去,虽然从判词和涉及她们的曲文里还看不到非常明确的信息,但是通过对前八十回文本的仔细分析,判定她们在全书故事结束前都已离开人世,从一般读者到红学专家争论不大。只有史湘云和妙玉的结局颇费猜测,意见最难统一。妙玉的结局,我有自己的推断,前面已经讲过,


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自己的结论是有道理的,坚持不变。史湘云的结局是最大谜团,我前面讲座里多次提到,我同意脂砚斋就是史湘云原型的观点,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的解释,也同意最后落实到她和贾宝玉身上,他们两个历尽劫波,终于遇合,得以白头相伴,共渡残生。但是,全书的结局应该是贾宝玉悬崖撒手,通灵宝玉也还原为巨石,复归青埂峰下,那么,曹雪芹一定会想出一种逻辑上完满的写法,来处理史湘云的结局。如果她一直活着,宝玉就不应该抛弃她,自己撒手人间,独归天界;如果是她贫病中死去了,宝玉痛感人生无常,大彻大悟,悬崖撒手,那当然说得通,但“白首”两个字又如何解释?我在关于湘云命运的那讲最后,猜测“白首”的含义,是因为颠沛流离、贫困潦倒,导致他们两个“白了少年头”,而不是说他们尽其天年,鹤发童颜。如果那样,宝玉谈不到撒手,全书也就不是个大悲剧的结局。但这样解释,显然不无牵强之处,我之不揣冒昧,大胆说出,意在与红迷朋友们进一步讨论,对湘云结局的判断,我就不像对妙玉结局的判断那么自信。当然,对妙玉结局的观点,我也只是说,对《红楼梦》文本作了精读,动了脑筋,比较自信,也完全没有“惟我正确”的意思,仍愿与大家作深入的讨论。

  讨论,是做学问当中最大的乐趣。现在我们讨论到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李纨。有人说,李纨透明度最高,是一位近乎完美的妇人,曹雪芹对她下笔,也是只有褒没有贬,她的全部不幸,也就是青春丧夫守寡,之所以也收入薄命司册页,就是哀叹她尽管后来儿子当了大官,自己封了诰命夫人,但终究还是无趣。通过她,作者控诉了封建礼教不许寡妇改嫁的罪恶。说作者通过这个形象展现了礼教压抑下青年寡妇的不幸,我是同意的;但说作者对李纨只有褒没有贬,则不取苟同。

  关于李纨的判词,头两句,“桃李春风结子完,到头谁似一盆兰”好懂。贾珠死后,李纨把全副精力都投入到对贾兰的培养上,这是可以理解的。她对贾兰的培养是全方位的,不仅督促他读圣贤书,为科举考试做案头准备,还安排他习武。书里有一笔描写,你不应该忽略,就是在第二十六回,宝玉在大观园里闲逛,顺着沁芳溪看了一回金鱼,应该是跟金鱼说了一回话。前面分析过宝玉,他脑子里绝无什么读书上进、谋取功名一类的杂质,他沉浸在诗意里面,他把生活当成一首纯净的诗在那里吟那里赏。这时候,忽然那边山坡上两只小鹿箭也似的跑了过来,打破了诗意,可爱的小鹿为什么惊慌失措?宝玉不解其意,正自纳闷,只见贾兰在后面拿着一张小弓追了下来,一见宝玉在面前,就站住了,跟宝玉打招呼。宝玉就责备他淘气,问好好的小鹿,射它干什么?贾兰怎么回答的,记得吗?说是这会子不念书,闲着作什么呀?所以演习演习骑射。前面我讲过了,清朝皇帝,特别是康、雍、乾三朝,非常重视保持满族的骑射文化,对阿哥们的培养,就是既要他们读好圣贤书,又要能骑会射,所以贵族家庭也就按这文武双全的标准来培养自己的子弟。李纨望子成龙心切,对贾兰也是进行全方位的培养,要他能文能武。那时候,科举考试也有武科,八十回后贾兰中举,有可能就是中的武举,后来建了武功,“气昂昂头戴簪缨,光灿灿胸悬金印,威赫赫爵禄高登”,母因子贵,李纨也终于扬眉吐气,封了诰命夫人。贾兰放下书笔就来射箭习武,宝玉看了是怎么个反应呢?他非常反感,非常厌恶,讽刺贾兰说:“把牙栽了,那时才不演呢!”
  第五回里关于李纨判词的后两句,“如冰水好空相妒,枉与他人作笑谈”就不那么好懂了。特别是第一句,有的古本这句写作“为冰为水空相妒”。这句话的大概意思,应该是指水跟冰本来是一种东西,一家子,但是有些水结成了冰,就嫉妒那没结成冰的水,本是一家子,寒流中两种结果,当然互相有看法,甚至有冲突,但是那没结成冰的水呢,到头来也没得到什么真正的好处,白白地让人把他那事情当做笑话来议论。从这判词就可以感觉到,曹雪芹对李纨这个人物哪里是全盘褒奖,她最后虽然表面上比其他十一钗命运都好,但她一生


的遭遇,旁人议论起来闲话还是很多的,遭人嘲笑也难以避免。

  前面我讲惜春的时候,引用生活真实里李煦被雍正抄家治罪,内务府档案的那些记载,你应该还记得,从那些记载你就可以知道,那个时代,那种皇权统治下,不管你原来是多么威风的贵族官吏,一旦皇帝震怒,对你满门抄检,那么不仅你家的仆人全成了皇帝抄来的“动产”,你的妻妾子女也一样全成了由皇家或打、或杀、或卖的活物件,情形是非常恐怖的。《红楼梦》八十回后,会写到贾家被皇帝抄家治罪,其事件原型,应该就是“弘皙逆案”后曹一家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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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6:06 | 显示全部楼层
雍正朝时期,李煦、曹的被惩治,现在还可以查到不少档案,但是,乾隆四年平息“弘皙逆案”后,涉及此案的弘皙等重要案犯的档案材料保留下来的很少,现在能查到的也大都十分简略,或语焉不详,甚至轻描淡写,给人一种小风波一桩的感觉。这显然是乾隆从政治上考虑,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就是尽量销毁档案,不留痕迹,以维持自己的尊严,并防止引发出另外的麻烦。也就在那以后,原来清清楚楚的曹氏家谱,忽然混乱、中断。曹雪芹究竟是曹的遗腹子,还是曹的亲生子?甚至究竟有没有这么个人,这个人后来究竟是怎么个生活轨迹,全都失去了凿凿有据的档案,后世的研究者不得不从别的角度寻觅资料,艰苦探索,以求真相。有些不知道那个时代这种情况的读者,特别是年轻人不理解,比如说为什么我的这番揭秘不直截了当地公布档案,比如说某某角色的原型已经查出清朝户籍,或者宗人府档案,或者某族古传家谱,那人就在其中第几页,第几行到第几行……如果真能查到,还会等到我来查来公布吗?红学起码有一百年历史了,最有成就的红学专家,从曹寅、曹和曹以后,也都只能是从非直接的档案材料,甚至拐了几个弯的资料里,去探究曹雪芹其人其事,去探究书里所反映的历史内涵与社会内涵,去探究书里角色背后的名堂。乾隆朝“弘皙逆案”后的相关信史与过硬的直接性资料真可谓凤毛麟角,进行艰苦推测,是不得已而为之。

  就在我的讲座还在中央电视台《百家讲坛》播出期间,就有一位热心的青先生来信告诉我,他查到两条资料,一条据民国王次通先生在《岱臆》里说,胤为太子时,曾为岱庙道院题字,赐给道士黄恒录,后来石刻题的是“纯修”两个字;另据清任弘远《趵突泉志》,胤曾为趵突泉题碑,四个字是“涤虑清襟”,他被废后就给清除了。胤当太子的时间很长,而且被认为书法出色,跟着康熙南巡,以及自己游玩,到处题字,被刻石以为久远留存,数目一定非常之多,但是,一个政治人物随着他的垮台,他在各处留下的题字,也就会被一一清除。历史既是胜利者所写的,也由胜利者删除修改,发生过的事情,可以让它从记载上基本消失,使事实沉默在悠长的时间里。曹家到了曹以后,就是这样的遭遇,还有这么一家人吗?后来都哪里去了?曹本人在乾隆四年以后是否还活着?以什么身份活着?如果死了,又是怎么死的?曹雪芹究竟是不是他亲儿子?究竟何时生?何时死?甚至究竟写没写《红楼梦》?也许今后能查到过硬的档案,被公布出来,但是在目前,不是我一个人,所有的研究者,都不得不采取使用旁证进行推测的办法。

  我们探讨李纨也只能是这样。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人得到了一本可信的曹雪芹创作笔记,上面明确地写着,我是以生活里的谁谁谁,来写成书里的谁谁谁。有的人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做原型研究,误以为我要做的事情,就是来一番历史性的索隐,把书里的这个角色跟历史上的哪个真人画等号,又把哪个历史上的真人跟书里的某个角色画等号。这样的等号是万万不能画的。我说秦可卿的原型是废太子的女儿,我的意思是曹雪芹以这个真人的情况为素材,将其通过艺术想像,塑造成了这样一个艺术形象。我说贾宝玉的原型就是曹雪芹自己,也并不意味着他是在给自己写自传。我说自传性,意思是《红楼梦》是一部具有自传因素的小说,贾宝玉这个小说人物,是曹雪芹根据自己的人生经历和生命体验,加上虚构成分,进行了艺术升华,而形成的一个艺术典型。我对书中所有人物、情节、细节乃至物件的探究,都是这样的意思。自传和具有自传性的小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使用时一直将其严格地区分开来。
  大家应该都知道,世界上的小说,有的是基本写实的,作者所使用的素材是生活中实际存在的;而有的小说呢,则是非写实的,甚至完全是离开生活真实,凭空去架构出来的。写实的小说很多,不必举例了,完全不写实的小说,比如阿根廷有个小说家博尔赫斯,他是个图书馆管理员,他写的许多小说就不是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出发,甚至也根本不是他在现实里的所见所闻,他完全根据看到的书本上的东西,加以想像、升华,最后形成他那种风格独特的小说。例如他的名篇《小径分岔的花园》,就是脱离实际生活的凭空设想。他那样的小


说也有人喜欢,也具有其独到的美学价值,但是,研究他那样的小说,显然就没必要搞原型研究。

  而我为什么热衷于搞原型研究呢?我写小说,基本上全是走写实的路子。但是小说毕竟不是档案材料,不是新闻报道,不是报告文学,即使以自己为素材,把自己当主角,也不能写成自传,写成回忆录,也必须要从素材出发,有一个升华的过程。写实性的小说,自传性、自叙性、家族史的小说,尤其要重视这个升华的过程。一九九零年,我开始构思我的第三部长篇小说《四牌楼》,我想把它写成具有自叙性、自传性、家族史特点的小说,构思过程中,我就来回来去地想怎么升华呢?怎么完成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创造过程呢?很自然地,我就想到了《红楼梦》,对曹雪芹的文本进行一番探究,他那些艺术形象,是怎么从原型演变升华而来的?我要好好借鉴。所以至少对我来说,这种原型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可以学以致用。一九九二年我写成了《四牌楼》,后来得了一个上海优秀长篇小说大奖,二零零五年法国翻译了里面的一章《蓝夜叉》,为之出了单行本。当然,我的写作不能跟大师们相比,但是,对前辈文学大师的经典文本的探究,应该是我能够做,也可以去做的事情。曹雪芹的《红楼梦》,我笃信鲁迅先生的八字断语:“正因写实,转成新鲜。”我就是要钻进去,探究曹雪芹他怎么把生活里的人物,演变升华为小说里的艺术形象。首先,我对他设计的金陵十二钗正册中的十二位女性和贾宝玉进行原型研究,突破口选择了秦可卿,就这样一步步地,现在进行到了李纨。

  我说了这么多解释自己研究动机和目的的话,应该不是多余的。我相信跟大家坦露了心迹以后,我下面的探索就更能赢得理解。

  我的研究方法,一是探讨原型,一是文本细读。我的细读,已经体现在前面各讲里。大家应该还记得,讲妙玉的时候,我讲到她续诗,在她续出的十三韵里,有两句是“钟鸣栊翠寺,鸡唱稻香村”,这意味着什么?我认为,这是预示在贾府被查抄以后,大观园里其他地方都被勒令腾空,加上封条了,但还剩两处允许暂住,成为例外。

  为什么栊翠庵(寺)还可以鸣钟礼佛?因为贾府有罪,所有的主子奴仆一律连坐,但是妙玉和她身边的嬷嬷丫头,并不是贾府的人,她们可以例外。当然,栊翠庵产权不属于妙玉,属于贾府,被抄检一番是难免的,当年王夫人做主,下的那个请妙玉入府的帖子,一定是被查出来了。在妙玉方面,她坦然无畏,人家下帖子请我,我来了,算个什么问题?当时的理由很堂皇嘛,是元春要省亲,必须准备佛事。但在王夫人方面,麻烦就很大,因为那时侯元春已经惨死,皇帝厌恶贾家,一经查抄,诸罪并举,甚至还要顺一切线索追究,再加上负责查抄的官员,总要借势施威;那么,对下那个帖子的事情,肯定要穷追不舍,加上别的种种,一时也难结案。在这种情况下,妙玉就是自己要搬出栊翠庵,恐怕也暂不放行,只是不把她算成罪犯罪产,日常生活仍可照旧罢了。

  妙玉不是贾府的人,李纨母子却是呀,那为什么稻香村还可以雄鸡唱晨,里头住的人尚能如以往一般迎来新的一天呢?可以推测出,八十回后,写到贾府满门被抄,因为负责查抄的官员报上去,李纨守寡多年,又不理家,贾家各罪,也暂无她参与的证据,而皇帝最提倡所谓贞节妇道,所以就将她们母子除外,不加拘禁,仍住稻香村里。如经查实,他们确实与贾府诸罪无关,结案后就可以允许他们搬出,自去谋生。那么他们母子获得彻底解脱后,就与原来亲友断绝来往,李氏就更加严格地督促儿子苦读,贾兰也不负母亲一片苦心,中举得官,建立功勋,而李纨也就终于成为了诰命夫人。

第33讲 李纨命运之谜(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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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6年01月21日 00:01 新浪读书  

连载:刘心武揭秘《红楼梦》2   作者:刘心武   出版社:东方出版社  



  书里这样写李纨,情节设计是大体合理的。但是,细加推敲,问题又来了。

  贾府那样的大家庭,荣国府里,贾政当官,主外,王夫人呢,主内。书里说,她觉得自己精神不济,所以要请下一辈的媳妇来做帮手。那么,她眼前就有一位大儿媳妇——虽然大儿子贾珠死了,其寡妻李氏还好好地活着。而且故事开始的时候,李纨的儿子,也就是贾政王夫人的孙子贾兰已经比较大,可以读书射箭了,李纨完全可以腾出手来帮助王夫人理家主


内啊。其实就算是孩子小,那种贵族家庭,有的是丫头仆妇,也用不着母亲自己花许多的时间精力来照顾。书里写王熙凤的女儿巧姐,比贾兰小很多,王熙凤不是仍然可以理家管事吗?那么,王夫人怎么可以公然不让李纨来管家呢?从书里描写可以知道,王熙凤几乎不认字,凡遇到记账写字查书一类的事情,都依靠一个叫彩明的,未弱冠,也就是还没成年的小男孩。有一回还临时抓差,让宝玉给她写了个账单不像账单、礼单不像礼单的东西。可是,李纨是书香门第出身,会作诗,元妃省亲时她也赋诗一首,才华当然平平,但如果由她管家,起码可以减除很多因为自己不识字不能写字的麻烦。而且,从封建社会的伦理秩序角度来说,李纨她作为荣国府的大儿媳妇,也没有放弃理家责任的道理,王夫人即使没有委托她帮忙,她也应该主动上前帮忙。书里第四回介绍她说,“这李纨虽青春丧偶,居家处膏粱锦绣之中,竟如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惟知侍奉亲子,外则陪侍小姑针黹诵读而已。”这段话原来糊里糊涂地也就那么读过去了,后来一细推敲,蹊跷,以李纨的身份,她竟放弃在荣国府协助王夫人主内,承担管家的责任,并且达到“一概无见无闻”的程度,这在那个社会,是非常严重的不孝行为。第七回有句交代,也值得推敲:“原来近日贾母说孙女儿们太多了,一处挤着倒不方便,只留宝玉黛玉二人这边解闷,却将迎、探、惜三人移到王夫人这边房后三间小抱厦内居住,令李纨陪伴照管。”贾母好像也不以李纨放弃府内总管责任为奇,就有如她绝不以贾赦不跟她住在荣国府里为奇一样。贾母只是觉得李纨闲着也是闲着,就只给她派了一个闲差,但这差事按说也应该是王夫人来安排,怎么会由贾母亲自下令?难道,在贾母眼里,李纨和王夫人是一样的身份?

  书里就这样写李纨,她是荣国府里的正牌大儿媳,却不由她来管家,而是把贾赦那边的王熙凤请过来管家,而对这一点,她本人以及书里其他人都不以为奇。后来王熙凤病了,才由李纨、探春代理其职,王夫人又请来宝钗帮忙,府里仆人们暗地里抱怨,说“刚刚的倒了一个‘巡海夜叉’,又添了三个‘镇山太岁’”。但后来的形势,是三位“镇山太岁”里,探春唱主角,是朵大玫瑰,李纨甘愿跟宝钗一样充当绿叶——宝钗毕竟只是个亲戚,是外人,李纨怎么能那样?

  这样,我就琢磨,李纨的原型,可能跟贾赦的原型一样,虽然书里写是某种身份,其实真实的生活里却是另一种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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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4-23 19: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书里把李纨设计成宝玉一辈的人,贾政和王夫人的大儿媳妇,贾母的孙子媳妇,那么,李纨的儿子贾兰,当然就是贾政王夫人嫡亲的孙子,也就是贾母嫡亲的重孙子。按这样一个伦常排序,我问你,贾政一家人团聚,特别是元宵节,那也是一个特别看重团圆意义的节日,几代人欢聚,猜灯谜,得彩头,贾兰该不该在场?他该不该自己主动到场?但是,你细看第二十二回,有一笔很怪,就是全家赏灯取乐,济济一堂,忽然贾政发现不见贾兰,便问:“怎么不见兰哥?”地下婆娘忙进里间问李纨,李纨起身笑着回道:“他说方才老爷并没有去叫他,他不肯来。”婆娘回复贾政以后,大家都笑了,说贾兰“天生的牛心古怪”,在这种情况下,贾政才派贾环和两个婆娘去把贾兰叫来。这是怎么回事?贾兰是一个认真读圣贤书的人,他家元宵灯节团聚,他竟不主动去孝敬祖母父母,非得等人去请才到场,怎么如此离奇?在那个时代,那种家庭,不要说这样的场合,作为晚辈应该主动到长辈跟前去承欢,就是平日也要主动去对长辈晨省、晚省,哪有让长辈派人去请的道理?而且,李纨那么回答贾政也很古怪,她还在笑,按说她把儿子教育成那个样子,爷爷不叫他他就不来团聚,简直成了家族反叛,她自责还来不及呢,流泪忏悔都未必能过关呢,她却心态很轻松,还笑,而且从她那口气上你能感觉到,她也就是觉得,需要专门去叫一下贾兰到场,才更合适。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曹雪芹他虚构,怎么会虚构成了这个样子?

  我认为,第二十二回里的这一笔,恰恰并非虚构,而是生活的真实里确实发生过的事情,这一笔是与全书的总体设计,也就是虚构的框架不协调的。这回后面有署畸笏叟的一条批语——畸笏叟跟脂砚斋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红学界看法很不一样,这里不枝蔓——这样写的:“此回未成而芹逝矣,叹叹!”原来我就知道,这回后面还缺灯谜诗,没来得及补上,所以叫“未成”,就是未完成、未定稿。再经过仔细探究,我就发现,了关于贾兰原型真实身份的逗漏,这一笔,曹雪芹他还没能抹去,没能达到跟全书总体设计完全符合。这当


然也是这一回未定稿的一个例证。

  那么,李纨和贾兰的原型,究竟是什么人呢?

  我认为,李纨的原型,是曹的遗孀马氏;贾兰的原型,则是曹的遗腹子。

  前面讲到过很多关于曹家的事情,大家应该还能记得:康熙朝,曹寅是康熙的亲信。他死后,康熙让他的儿子曹接替他当江宁织造,但是,没过几年,曹又病死了。他一死,曹家这一支就成了两代孤孀:第一代,就是曹寅的夫人李氏——康熙另一个亲信,苏州织造李煦的妹妹;第二代,就是曹的夫人马氏。这婆媳两个寡妇,可怎么办呢?李氏再没有亲儿子了,马氏尽管怀了孕,一时还生不下来,临盆能否顺利,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都是未知数。就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康熙发话了,康熙让李煦从曹寅的侄子里挑出一个好的过继到李氏这边,作为曹寅的继子,并且接着当江宁织造。最后挑选的就是曹。曹来当李氏的继子时,已经比较大了,有家室了,他和他的夫人过来以后,马氏的地位就非常地尴尬了。当然,她是李氏的媳妇,她对李氏必须继续尽媳妇的孝道,但是,她再也不是织造夫人了,在那个家庭里,她的第一夫人的地位就自动丧失了,她不能再主持家政。曹过继来了以后,当然就和他自己的夫人住进了本来是曹马氏住的那个正院正房里面,马氏当然只得搬到另外的屋子去住,而曹的夫人,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了那大宅门里的管家奶奶。马氏呢,当然也就只好槁木死灰一般,一概无见无闻,她如果生下了曹的遗腹子,那么当然也就把全部的人生意义都锁定在把儿子培养出来,让他长大后能中举当官,自己再通过儿子去封个诰命夫人。我们可以想见,在那样一种微妙的家庭人际关系里,如果曹在某年灯节举办家庭聚会,因为李氏在座,马氏作为李氏的媳妇必须到场,但她的儿子却可以认为,我是曹的后代,不是你曹的后代,叔叔家的私宴,你没请我去,我为什么要主动去?于是他就没去。而他的不去,你可以说他“牛心古怪”,也就是死心眼,却不能说他违反了封建礼教;马氏解释他为什么不到场,也可以面带微笑,不用自责。当然,可能曹对这个侄子还是喜欢的,发觉他没到,就马上派自己一个儿子去找请他,在那种情况下,他也就来了。第二十二回透露出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情况。

  关于康熙朝曹寅、曹、曹的档案资料很丰富,到雍正和乾隆时期,对康熙朝的这些资料也都没销毁,一直保存了下来。

  康熙五十一年七月,曹寅得了疟疾,李煦及时向康熙汇报,康熙立即批复,那朱批现在还在,一口气写了很多话:“你奏得很好,今欲赐治疟疾的药,恐迟延,所以赐驿马星夜赶去。但疟疾若未转泄痢,还无妨,若转了病,此药用不得。南方庸医每用补济而伤人者不计其数,须要小心。曹寅元肯吃人参,今得此病,亦是人参中来的。”(“补剂”的“剂”康熙写错了,但是皇帝是可以写错别字,也可以文句不通顺的,他可以不受规范限制。类似的地方还有,我不都加说明了)下面,康熙还写了满文,是金鸡纳霜的满文译音,然后非常仔细地加以说明:“专治疟疾,用二钱末,酒调服。若轻了些再吃一服,必要住的。住后或一钱或八分,连吃二服,可以出根。若不是疟疾,此药用不得。需要认真,万嘱万嘱万嘱!”但是曹寅没有好运气,药送到时,他已经死掉了。要知道这时候康熙跟二立的太子胤之间的矛盾白热化,康熙面临许多重大的政治问题,但是他对曹寅这么个江宁织造却关怀备致到了如此程度,可见他们绝不是一般的君臣关系。这年九月,康熙二废太子。
  康熙五十四年,继承父亲职位的曹病死,死时才二十六岁。在现存的内务府奏折里,引用了康熙对曹的评价:“曹自幼朕看其成长,此子甚可惜!朕在差使内务府包衣之子内,无一人及得他,查其可以办事,亦能执笔编撰,是有文武才的人,在织造上极细心紧慎,朕甚期望。其祖其父,亦曾诚勤。今其业设迁移,则立致分毁。现李煦在此,著内务府大臣等询问李煦,以曹荃之子内必须能养曹之母如生母者,才好。”康熙对曹的这个评价,到了雍正、乾隆朝当然还有效。虽然后来曹的未亡人马氏还跟着李氏,跟曹夫妇在一起生活,但曹后


来获罪,却也不能去株连她,她和她的儿子,也就是曹的儿子,当然应予善待,也就逃脱了被打、被杀、被卖的厄运。这情况反映到小说里,就是不但“钟鸣栊翠寺”,而且“鸡唱稻香村”,当贾府“家亡人散各奔腾”的时候,李纨和贾兰却可以没事儿,别的水都冻成冰了,他们还是水,可以自由流动,最后还能爵禄高登。

  康熙朝曹家的事,可以查到不少这样过硬的正史材料,请注意,我在这个地方所引的,都是官方正式档案,绝非野史,其中有的还是康熙本人所写的奏折朱批或官方正式记录的他的话语。

  关于马氏在曹死前已怀孕,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曹在奏折里说:“奴才之嫂马氏,因现怀妊孕,已及七月……将来倘幸而生男,则奴才之兄嗣有在矣。”根据这个奏折,如果马氏生下一个男孩,那实际年龄,就可能比曹雪芹还大。

  说到这里,当然,你立刻也就明白了,曹雪芹他把马氏和曹的遗腹子这两个生活原型在艺术升华的过程里,各自矮了一辈来写。马氏化为李纨,年龄大体没变,但曹的遗腹子化为贾兰后,年龄就降到了宝玉之下,与贾环差不多了。而贾珠,全书故事一开始就说他死掉了,徒然只是一个空名,是写小说的一种变通设计,不能胶柱鼓瑟,把他的原型说成是曹。

  曹雪芹为什么要这样处理?我觉得,从创作心理上说,他不愿意照生活真实情况来写,那样写,书里就得说明贾政是过继给贾母的,宝玉也就不是贾母嫡亲的孙子,他不想把自己家族那层微妙甚至尴尬的人际关系如实挪移到小说里去;从小说文本的需要来说,合并某些同类项,避免某些真实生活里过分特殊的个案,可以使艺术形象之间的关系优化,避免许多烦琐而又派生不出意蕴的交代,有利于情节的自然流动,也有利于集中精力刻画好人物性格。

  曹雪芹对李纨从原型到艺术形象的升华,基本上是成功的,他在绝大多数情节和细节里,都按照书里所设定的人物关系,来吻合李纨的场景反映,比如第三十三回写宝玉挨打,王夫人先抱着宝玉哭,“苦命的儿吓!”后来想起贾珠来,又哭道,“若有你活着,便死一百个我也不管了!”接着他就写,听见王夫人哭叫贾珠,别人犹可,惟有李纨禁不住放声大哭起来。这就写得非常准确。原型人物升华为艺术形象以后,就要按艺术想像所设定的身份来表现。

  但是,在《红楼梦》前八十回文本里,还是留下了不止一处的痕迹,漏出李纨身上的马氏影子。第四十五回中,李纨带着小姐们找王熙凤去,让她出任诗社监察,王熙凤是个聪明人,立即道破她们的意图:“那里是请我作监察御使,分明是叫我作个进钱的铜商!”李纨说她一句“真真你是个水晶心肝玻璃人”,她就不依不饶,且听听她是怎么说的:“亏你是个大嫂子呢!……这会子他们起诗社,能用几个钱,你就不管了?老太太、太太罢了,原是老封君,你一个月十两银子的月钱,比我们多两倍银子,老太太、太太还说你寡妇失业的,可怜,不够用,又有个小子,足的又添了十两,和老太太、太太平等……”王熙凤的话还没完,咱们先分析这几句。在那样的封建大家庭里,总账房给每个人发放的月银,是严格按照其在家族中的地位来规定数额的。按书里李纨的地位,无非是荣国府里的一个大儿媳妇,就算她守寡,优待一点,怎么就会到头来跟贾母、王夫人一个等级,月银竟比同辈的王熙凤多出了四倍呢!显然,写到这里时,曹雪芹他是按真实生活里的马氏的待遇来写的,马氏本是家庭第一夫人,后来情况变化,让位于王夫人原型,她的月银数量当然不能降低。好,再听王熙凤接下来怎么说:“又给你园子地,各人取租子,年终分年例,你又是上上分儿。你娘儿们,主子奴才总没十个人,吃的穿的仍旧是官中的,一年通共算起来,也有四五百两银子……”这种在封建大家族里,经济上占据“上上分儿”的分配位置,一个儿媳妇再怎么说也是说不通的,但是,如果这写的是马氏在曹家,她守寡后享受上上分儿待遇,那就顺理成章。
  马氏一生的悲惨处,还不仅是守寡,因为李氏还在,她得对李氏尽媳妇孝道,留在李氏身边,但是自己失去了夫人地位,眼睁睁看着曹的妻子过继来后取代了她女主人的位置,那该是多么难受的滋味!雍正六年曹被治罪,抄家时也许能将她除外,没抄走她的私房银子,但是李氏还没死,她也还是不能离开。雍正没有对曹家斩尽杀绝,很可能是顾忌到他父亲对曹寅、曹都有非常明确的赞语,对二位的遗孀也就不便因曹而不略予善待。康熙对曹没留下什么赞语,惩治曹雍正不必手软,但鉴于曹的家属中有李氏和马氏,他在将曹抄家逮京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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